刀疤 发表于 2009-11-29 17:21:47

新兴矿难痛在“覆辙重蹈”

这一证照齐全的国有重点煤矿是一座拥有3000多名矿工、年核定产煤145万吨的现代化煤矿,属于高瓦斯矿井。
“矿井生产布局不合理,点多、面多、人多,环节复杂,而且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龙煤集团董事长高崇事后反思,在不安全因素多、不安全环节多、不安全行为多的情况下,安全管理没有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
对于一个核定年产量140万吨的矿井,事发当天夜班下井竟达500余人,白天达到1000人,采掘开拓的工作面达到30个的非正常状况,从正在指导工作途中赶到现场的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指出,“这是一起明显的责任事故。”
就在“11·21”事故发生之前十天之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及黑龙江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先后在鹤岗进行了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督查调研,但敲警钟的方式没有能扭转新兴煤矿“不安全因素多、不安全环节多、不安全行为多”的状况,更没有能阻止事故的发生。
而在四年前的2005年11月27日,同属龙煤集团的七台河分公司,发生了致171人遇难的震惊全国的煤尘爆炸事故,教训为鉴也没有能防止“11·21”事故的发生。
作为一家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何以在不到四年内连续发生两起百人以上的恶性事故值得反思,对近来死亡人数较多的几次矿难,更多地集中在国营大矿的现象更应警醒,在能源特别是煤炭需求不断增长、煤矿开采条件愈加恶化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好经济与安全之间的关系,成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首要课题。回顾新兴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经过,可以发现上述事故隐患端倪:
其一,近两年来,黑龙江的七台河、鸡西都陆续发生过矿难,但煤矿企业思想麻痹严重。
其二,一个年产量140万吨的矿井,夜班的井下人员竟然有500余人。为了多出煤,采取多头并进,多挖快出,势必“萝卜快了不洗泥”,视安全隐患为平常。据媒体报道,发生事故的新兴煤矿在瓦斯浓度达到1%的超标条件下常常是依旧继续作业,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时仍不让工人撤离,等着瓦斯浓度降下来再继续挖,漠视瓦斯事故警戒线。
其三,在小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情况下,国有煤矿被认为矿井普遍安全措施做得比较好,巷道比较宽敞,通风和光照都比较好,矿场对工人的安全工作也很重视。但在新兴煤矿,在瓦斯爆炸之前53分钟警报已经拉响,但最终仍有百余人未撤离。
龙煤矿业集团鹤岗分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张金光解释道,事发时井下有多个工作面,每个工作面离地面的距离不等;再有可能是煤与瓦斯产生冲击波,部分巷道被堵塞,有的矿工没有走出来,这是造成死亡的重要原因。
但骆琳局长认为,事发矿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彻底,“井下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在大范围瓦斯超限并达到爆炸界限的情况下,未果断实施全矿井停电撤人。”
在事故发生之前的11月18日,以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荣吉为组长的省政府安全生产督察调研组一行6人,对鹤岗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为期5天的督察调研。11月11日至13日,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为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调研组在鹤岗召开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座谈会。但“点多、面多、人多,环节复杂”的新兴煤矿却没有对安全做到有效防控。首批进入井下的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的一位技术人员说,新兴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有28个,其中最深的采掘工作面距离井口约有3000米~4000米。“矿层块段小,作业面分散,巷道多而长,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很难在短时间内撤离。”
本刊记者在事故救援指挥部墙上的新兴煤矿地下煤场平面图上看到,地图上百余条巷道纵横交错,巷道之间距离遥远。根据调查组的初步调查,新兴煤矿采掘布置不合理,井下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混乱。
龙煤集团董事长高崇在梳理矿难教训时说,虽然是国有大矿,但暴露的问题教训深刻。事发的新兴矿井“生产布局不合理,点多、面多、人多,环节复杂,而且生产工艺落后,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效率低”。他坦言,在不安全因素多、不安全环节多、不安全行为多的情况下,安全管理没有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措施。
追溯四年之前,历史竟惊人的相似。在2005年11月27日,同在龙煤集团属下的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事故,造成171人遇难。当时调查发现,事故煤矿存在着严重的采掘关系紧张,违规生产,片面追求产量而忽视安全的现象。调查显示,这家煤矿虽然年产只有50万吨,但矿井下却有3个采区、6个采掘工作面、16个掘进工作面,采掘严重失调。四年过去了,龙煤集团旗下各公司作业人员过多、生产效率低的现状显然并未根本改变。
“安全第一”不能只是口号
国有煤矿缘何屡发重特大事故?龙煤集团董事长高崇在反思时表示,教训在于我们没有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安全生产周期较长的形势下,逐渐滋生了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和松劲厌战的情绪,由于思想滑坡造成管理滑坡和工作滑坡。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随着近年来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少数国有企业出现了管理滑坡、安全意识淡化的问题,龙煤集团近年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已经说明了这个问题。一些国有煤矿觉得自己安全生产条件比较好,思想容易麻痹,导致事故发生。一些国有煤矿采掘布局和方式落后,机械化水平低下。国有煤矿必须提高效率,提高保障能力。
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程远平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特别是煤炭的需求日益增加,中国煤炭产量已经占世界总产量的40%以上,占我国能源需求的70%,煤矿采掘越来越深,开采条件不断恶化,危险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一些煤矿在管理上还有疏漏的地方,特别是条件相对较差、偏远的煤矿人员流动性强,对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程远平说,我国制定了十分严格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实施生产,绝大多数的事故还是能够避免的。但前提是,煤矿要做好基础性的工作,地方政府更要在安全生产督查上做得更扎实。
国务院新兴煤矿事故调查组专家组成员蔡长利指出,目前我国一些大型国有煤矿处于兼并重组小煤矿的过程当中,但并不表明小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能够在短期内得到快速提高,因此必须打牢国有煤矿特别是重组后的国有煤矿的安全生产基础,才能避免今后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宜军 曹霁阳 梁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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