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副市长质问检察官为什么给已批捕嫌犯取保候审
“具体办案需要和实际依据是什么?”在朱寒松的再三追问之下,两位检察官同时尴尬“失语”,现场顿时一片寂静。这是发生在11月27日海口市长接待日现场的一幕。这天接访市民的是分管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旅游、文化体育、粮食等工作的朱寒松。
诉冤:合伙人把公司占为己有
11月27日是海口市长接待日,这一天,分管公安、国家安全等工作的朱寒松负责接访市民。专程前来反映情况的秀英区西秀镇福永村的村民吴淑銮觉得“诉冤的机会到了”。
在向朱寒松反映情况时,吴淑銮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边说一边哭泣。由于她太激动了,最后只能由她的一位姓杨的亲戚代其向朱寒松陈述事情的原委。
几年前,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福永村将海南荣昌红砖厂续包给吴淑銮,经营时限为2005年至2015年,然后她与外村人陈某共同出资经营。双方于2005年在海南省工商局登记,海南荣昌红砖厂有限公司的股份比例为陈某(任法人代表)占54%,吴淑銮占46%。
随着红砖厂行情的好转,陈某利用职务之便,从2007年开始驱赶吴淑銮,甚至把公司变更为己有(后经吴淑銮申诉,现已纠正)。陈某还有挪用公司资金和偷税等行为。吴淑銮掌握部分证据后,开始向海口市公安局秀英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不解:公安抓人检察院放了
秀英分局侦查后提请秀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陈某于2009年4月被秀英区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依法批准逮捕。
而就在批捕的当天,陈某得到讯息,跑到海口某城中村出租屋藏起来。秀英公安分局随后对其进行网上追捕,陈某于2009年5月被抓捕归案。
就在此时,陈某涉嫌偷税一事,经海口市国税局稽查局最终认定:海南荣昌红砖厂有限公司偷税80万元,决定追缴全部税款,并罚40万元。陈某及公司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海口市国税局稽查局于2009年7月将偷税案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处理。经侦支队侦查完毕后,于2009年9月将偷税案移送秀英区检察院公诉科,对陈某一并起诉。“陈某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果陈某出来销毁一些证据或逃跑了,谁负得起这个责任呢?”秀英检察院的突然“动作”不但受到吴淑銮的质疑,也让秀英公安分局感到不解。
副市长:当场要求重新调查
在当天的市长接待日现场,就陈某的案件,秀英公安分局向朱寒松解释,该局经侦大队反复对案件调查和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讯问,案件犯罪事实清楚,部分证据确实充分,法律手续完备,于2009年9月3日移送秀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法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然而,11月4日,秀英区检察院向秀英公安分局下达了对陈某办理取保候审的通知书。
“重新调查。”经过对秀英区检察院两位检察官的再三追问和一番了解,朱寒松要求秀英公安分局和秀英区检察院回去重新调查,并要求基层办案人员要为基层农民负责。朱寒松表示,将把这个案件作为督办件来亲自督办。
当天,针对此案情况,秀英区检察院的两位检察官在现场向海南经济报记者表示,没有什么可对记者说的。(南海网-海南经济报 海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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