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今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277件313人
今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77件313人,其中大案259件、要案48件;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5件2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5件。记者从昨天举行的上海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推进会上获悉,上海各级检察机关从今年9月开始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实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审查的规定以来,市检察一、二分院已受理基层检察院提请审查批捕职务犯罪案件11件11人,经审查决定逮捕6件6人。上海检察机关探索性地采取与公安、司法、法院三机关共同签署相关工作协议的形式,为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供了机制保障。今年以来,上海检察机关通过刑事案件诉讼监督,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5件;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工作,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3件均作了立案;决定追捕449人、追诉296人;提出刑事抗诉40件;通过开展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提出抗诉4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探索督促民事起诉制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民事案件督促起诉3件;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活动专项检查,规范了强奸、抢劫等七类严重刑事犯罪的量刑建议标准及程序;对看守所羁押活动中超期羁押、超量关押、劳教滞留、医诊不力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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