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 发表于 2009-12-4 17:40:59

南京一局长嘴上说“不要害我” 装钱信封照收不误

嘴上说“不要害我”信封照拿
1995年,汪某某到南京六合区建工局当副局长后,认识了郑某某和卢某某。郑某某原是该建工局驻宁办事处副主任,卢某某在建工局下属开发公司。驻宁办是建工局下属机构,帮助六合建筑企业在南京承接业务,并对这些在南京施工的队伍进行管理,行使六合建工局在南京的相关职能。
1997年底,郑某某被提升为驻宁办主任,卢某某被提升为副主任。郑卢二人很清楚,他们办事处在业务上需要汪的关照,对外协调工作也要汪帮忙,汪帮他们协调好了,他们的业务做得多了,年底的奖励也就多了。此外,他们两人还想往上“高升”,也需要汪的帮助。1998年春节前,郑、卢二人来到汪某某办公室,卢说:“汪局长,过年不给你买什么东西了。”说着就把一个信封往汪的抽屉里塞。汪虽说:“不要害我,”但在郑的劝说下仍收下了。两人走后,汪打开信封一看,发现里面装着1万元。当年3月份,汪当上了一把手局长后,又多次收受郑卢二人贿赂。前后加起来,汪共收了两人贿赂27次,总额达24万元。
2003年七八月份,汪在建工局驻南京办事处开会,中午回到会议室,发现包里五千元钱被盗。郑、卢二人立即拿了五千元塞到了汪的拎包里。后来,郑某某当上建工局副局长,汪某某从中做了不少工作。从推选后备干部到组织部谈话,汪都极力推荐郑。郑被提拔为副局长后,卢补了他的缺,被提拔为驻宁办主任。1998年3月,汪某某当上建工局一把手后,曹某某也被提拔为局长助理。1998年,汪在六合某楼盘买了一套房子。有一次,汪想去看房子,正好曹和他在一起,便带着曹一起去,聪明的曹也对此暗自留心。1999年初某日晚,曹某某又来到汪家中,掏出一个报纸包着的东西,说,“汪局长,你刚上来,经济比较困难,装修房子要花不少钱,这些你拿着用吧。”曹走后,汪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四万元。1997年至2003年每年春节,曹都会给汪送钱。连汪出国考察,曹也要送上一笔。
2000年汪曹等人出国去西欧之前,曹到汪家找他,也没多说什么,拿出一个大信封给汪,说这个是“王头”安排的,给你的出国补助。汪没有多说就收下了,曹走后汪打开信封一看,里面是两万。汪自己交待说,“王头”是当时的副县长王某某,他们出国花销比较大,给的钱肯定不够,所以以出国补助的形式额外给一些钱。汪承认,拿这笔钱他没有履行任何手续,最后也没有花在出国上,而是贴补了家用。作为对曹的回报,汪允许东方公司挂靠在局下属另一家大企业搞开发,免收了他们的挂靠费,并免除工程管理费和劳保统筹等。东方公司需要局里或者县里拨款时,汪都为他们积极争取。曹某某个人,汪也没有忘记关照。2003年,曹某某被提拔为建工局副局长。
收人钱财替人办事
许某某原是六合区雄州镇副镇长,分管着棠邑房地产开发公司。他嫌副镇长事情多,压力大,想去职下海。听说棠邑公司要改制,他就想承包棠邑公司,自己当老总。但是雄州镇副镇长的身份使得他有所顾忌,他知道,自己将棠邑公司接下来是很不合适的,而且当时已经有不少非议。
许某某很清楚,要想承包棠邑公司,需要汪某某同意,帮他盖章备案,一旦既成事实,别人就不好说什么了。于是,行贿开始了。2002年年底某日晚,许某某到汪某某家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希望汪某某能支持他。说着,许某某把一个塑料袋递给了汪某某。汪某某知道里面装着钱,便假意推辞。许某某见此把袋子扔下就走了。许走后,汪某某把塑料袋打开一看,发现装着五万元。
拿了许某某的钱,汪某某便为许某某承包公司的事大开绿灯。许某某将改制材料交到建工局,汪某某立即给他盖章备案。最终,许某某成功地将棠邑公司接下来并任总经理。2003年和2004年春节,许某某都到汪某某家给他送钱,每次都是一万元现金。
在改制问题上,建工局下属一企业负责人孙某某也受过汪的照顾。孙某某为此送给汪两万元。2003年上半年,孙某某想开发棠城新苑小区,正好听说泰山大队有块地要抵给六城修建队,而六城修建队需要钱,他就想少花点钱把这块地买下来。于是,孙某某就找到汪某某帮他协调,以满意的价格买到了地,省下了十多万的费用,孙为了感谢汪,又塞给汪两万元钱。钟某某是六合区新篁人,之前在仪征做业务。1999年下半年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汪。钟想回六合发展,希望得到汪关照。当时,建工局下属九建公司需要升一级资质,其中要求有设备安装分公司,汪就让钟某某成立了安装分公司,挂靠九建下面干业务。1999年下半年,建工局自己的大楼建工大厦进入了水电安装阶段,需要找一家水电安装公司。有一天钟某某到办公室找汪,说想承接建工大厦水电工程。汪说,要找家有实力的公司来施工。钟便极力邀请汪去他在仪征的公司考察。好吃好喝招待后,还亲自开车送汪回家。在路上,钟送给汪一个装了五千元钱的信封。
建工大厦工程是大项目,对于施工单位的要求很高,以钟某某公司的人员技术,都达不到要求。但汪收了钟某某的钱后,便将建工大厦180多万元的水电安装业务给了钟某某。此外,汪还多次向他人打招呼,让钟接各种凭他自己根本接不到的大工程,使钟赚得盆满钵满。但钟某某的确是个奸商,连恩人汪某某介绍的工程,他都敢作假。2004年8月某日,钟某某到汪办公室找汪,说他在六合一家学校的工程上有些小麻烦,工程质量有问题,他和学校协调过好多次,但学校坚持要他返工,希望汪帮他协调一下。汪后来一了解才知道,钟某某在采购上偷工减料,镀锌管不符合施工标准,施工质量上也不过关,学校宿舍楼很多卫生间渗水。“这个事情比较难办啊”,对于钟的请求,汪这样回答。钟对此心领神会,立即奉上两万元。汪协调后,学校仅扣了钟某某一部分工程款,并让他采取补救措施了事,使钟至少省了十多万元。
为劣质工程打招呼,汪不只为钟某某干过。1997年8月,汪参加南京某集团泵厂厂房土建工程开工典礼,在典礼上认识了一家公司的项目经理朱某某。1998年春节前某日晚,朱某某到汪家中找汪,说是要感谢汪对泵厂工程的关心,送给汪两万元现金。此后,朱多次向汪行贿,希望汪在泵厂工程上多关照他。后来,汪的确也很关照他。泵厂工程中,出现了屋架部分焊接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泵厂要求朱的工人重新焊接,朱找到汪,请汪帮他去找泵厂分管基建的领导说情。对方碍于汪的面子,答应让朱补焊一下,将问题解决了。到了工程款结算的时候,朱一直拿不到钱,汪又跟泵厂负责基建的领导打招呼,使朱很快拿到了工程款。
汪说,他知道,那些行贿人都是在用公家的钱,为私人的发财和升迁铺路。回顾汪某某受贿的全过程,活脱脱就是一出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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