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喊包 发表于 2009-12-7 12:57:34

查找文章或页面中某词汇或有无某句段如此简单



  昨天,因为在网上看到一篇新闻,称在GB/T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有“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的条款,这是当前许多媒体叫嚣电动自行车自动变轻摩的出处。


  笔者一看其字句严谨性,就觉得不似标准中经过推敲的语言,上网查询该《电摩条件》后,上下看了三篇也没看到有所谓的“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的条款,于是我就想起,应当有一种方法,可以很迅速地查找到特定文章或页面中的特定词汇,或者在输入需要查找的句子后迅速找到它在文中的位置。奈何当时并不会,遂以《电摩条件》并无上述特定条款立论,撰文《超标电动自行车以轻摩纳入机动车管理纯属无稽之谈》并在网上多处发表。谁料这个社会谣言可以成为真相,我的贴子竟然被封杀,连输入文章全名也搜不到该文章。


  今天网上闲逛,无意间竟访问到凤凰网一则贴子,名为《电动自行车下月将被标准为机动车,近亿人出行受影响A>》,记者在文中称:检索相关内容,《电摩条件》确实注明“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就这样,电动车“被标准”为电动摩托车了。我突然害怕起来,我上个贴子说陆某无中生有、作无稽之谈,会不会这《电摩条件》中真有这句,偏我几番看漏了,如此,我的言论才是大放厥词呢!


  我得对自己的言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于是我决定尝试使用系统自备的查找工具,在《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文档或者页面上搜索我没有找到的那段话。哈哈,没费事,我知道妙处了。就是在打开的Word文档的屏幕顶部左角的“编辑”项下点击“查找(F)—ctrl F”,出现“查找和替换”对话框,在对话框“查找—查找内容”后输入你要找的词汇或句子,再在右下角显示的“查找下一处”点击,就会显示找到的文章中的第一个符合的词汇或句子,再点一下,覆盖特定词汇或句子的阴影就会跳向下一个词汇或者句子的位置。如果你想一下子显示该文中所搜索内容的全部所在,你在输入查找内容后,在左下角的“突出显示所有在该范围找到的项目”前打勾就可以了,然后点击右侧的“查找全部(F)”。


  我打开下载的《电摩条件》,在页面顶部的“编辑”项上点击“查找文件”尝试输入“电动轻便摩托车”点“查找下一个”,页面上立即出现阴影包裹的相关词组。我再输入“40公斤以上”搜索,则显示“不能找到字符串‘40公斤以上’”。因此,我确认《电摩条件》上根本不存在“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的规定,有关记者竟然说搜索得见,纯粹是为了显示其报道信息的有根有据,实际是极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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