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截拳道学员训练受伤 俱乐部教学不当被判赔偿
不当被判赔偿。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判令由俱乐部赔偿学员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及返还培训费共计17000余元。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月,消费者刘某到无锡某俱乐部办理了截拳道训练年卡,并交纳了1600元培训费。2009年5月2日的训练中,刘某与教练进行对抗性训练时多次被摔在地上,感到疼痛后立即停止训练,但当晚肩部一直疼痛难忍。第二天,刘某前往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肩锁关节脱位,后在医院实施了手术。出院后,由于在费用问题上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无法达成一致,最终,刘某一怒之下将俱乐部告上法庭,要求俱乐部承担自己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1000余元。
庭审中,俱乐部认为,刘某在训练时并没有表示自己受伤,应该是在其他场合受伤的,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俱乐部作为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服务应作出明确的警示或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危害的发生。此案中,结合被告教练的陈述,以及被告未提供原告在他处受伤的证据,应认定原告系在5月2日晚的训练中受伤,俱乐部对刘某受伤的损失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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