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30 02:05:40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

  数钱时仔细看看防止假币,这幅图片反映的生活场景我们应该是司空见惯了。防止假币,人人有责嘛!

  但配上后面的国徽,我们就有想法了,这是在一个法庭内,当事人从法官手中接过钱,也进行这样的鉴别,就无论如何让人对司法的公信力想说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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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  如果从法官手里拿到假币怎么办?这责任该由谁负?这还真是个问题,法官负责?现在的假币造假技术和水平越来越高,法官只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对假币识别可能都不如普通老百姓(我就是币盲,对这东西一窍不通,上过多次当,当然数目也不大,但让人心情很不好)。我儿子有时打电话就问我,“爸爸,最近没收到假钱吧?”哎,父尊全失。让当事人埋单?凭什么呀!人家打个官司费时费力,最后还要承担假币风险,这是哪家的道理呀!

  想起近十年前,我在一处法庭工作,因人员调整暂时也代理过一段内勤。每当收钱时,我都十分小心,好在单位离银行不远,我一般都和当事人直接到银行,将钱存入法庭帐号。有一次,我印象中收了15000元,人家银行当场就剔出了5张百元假币,尽管那位履行义务人说是自己不小心收到的,但我看出,他绝对知道这是假币!

  把这人带回法庭,和庭长一汇报,庭长说应该拘留他,这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但那人百般哀求,我也觉得当事人也不容易,最后庭长让他写了检查,法庭对他进行了训诫。现在,许多当事人对法院、法庭有种种不好的看法,认为法官如何如何,实际上,我相信像我们这样的柔情法官实在不是少数,人民法庭、人民法官还真是以人为本的,至于有些无良之徒,哎,林子大了吗。

  有句法律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现在法律的公信力,从这幅图片就可以清楚看出。

  看来,提高法律(司法)公信力,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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