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文学将老革命写成特务 一审认定侵权成立
原告陆老先生诉称,《枪杆子,1949》一书以引用他人述说的笔法,称当时的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泊是特务。原告之父陈泊从来就不是所谓的特务,且其“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分子、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冤案也早已平反。被告给原告的家庭和子孙后代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痛苦,侵害了陈泊的名誉权。故起诉要求停止该书发行,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6万元。被告张正隆辩称:《枪杆子,1949》一书属于纪实性报告文学,是作者通过对亲身经历者的采访而著作的,绝非作者自己杜撰。原告所述该书中有关陈泊是特务的内容,是作者直接引用接受采访者的陈述,反映了当时发生的事实。
被告人民出版社辩称:该部作品是纪实文学而非人物传记,不可能对作品中涉及到的每个人的生平作出全面完整的描述。作品中引用他人叙述的“两陈案件”在历史上真实存在,不存在虚构情节。作品中也没有对特定人物进行侮辱、诽谤的内容,客观上不具备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综上,人民出版社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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