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专家建言:提升交通文明水平势在必行
新华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邹伟)“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严重危害着交通安全”“夜间会车时不关闭远光灯、行经人行横道不减速和遇前方拥堵逆向超车或占用应急车道等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着交通秩序”……自12月4日公安部就改善道路交通环境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来,社会反响强烈,数万网民纷纷建议,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提升交通文明水平。
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不文明、违法交通行为导致事故多发。2008年,在驾驶机动车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不遵守基本通行规则的行为和不礼让的行为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37.6%;在行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占道等导致的事故分别占到了35.8%、8.0%。
多位专家日前呼吁,提升交通文明水平已是势在必行。
“在交通事故当中,人的因素占80%以上,要提升交通文明水平,改变人的行为是关键。”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所长陆化普认为行为的转变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要有一个长期的规划。当务之急是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驾驶人的交通文明意识,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只有这样事故才能减少,道路才能畅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葛晨虹认为,交通安全问题是一个社会性、系统性的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因此,交通文明水平的提升也就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依靠各方共同努力。
清华大学教授刘书林提了几点具体建议: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行政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选聘一些群众监督员,给予监督的权限;有关部门可主动了解企业的公益性投入需求,引导其加大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交通文明教育的投入;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形成持续有力的舆论声势,为倡导文明交通营造良好氛围。
礼仪专家李嘉珊强调,驾驶人的培训不应只注重技能培训,还要更重视“尊重”“关爱”等观念的培养,内心有对他人的尊重关爱,交通行为才能绽放文明之花。
“对不文明交通行为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注重科学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马林提出,要制定更具人性化、可操作性的措施。如建立更科学完善的奖惩机制,对文明参与交通、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人予以鼓励和奖励。
陆化普尤其强调了提高管理部门水平的重要性,要加强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科研院所的作用。
“此外,建议借鉴英国等国家的成功经验,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评估,做到规划建设管理同步,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给老百姓提供更加安全的道路、更加和谐的交通环境。”陆化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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