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鱼 发表于 2009-12-11 13:41:55

富豪的法外特权幻觉

可见,“有钱就能摆平一切”的法外特权意识在一些富豪头脑中根深蒂固。
有研究表明,民营企业家中暴力犯罪的问题相当突出。在130例民营企业家犯罪的案例中,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暴力行为的,共36例,占全部案例的四分之一强。他们要么仗势欺人,恃强凌弱,要么为了报一己之仇或者泄一时之愤,滥用暴力,伤害他人身体,甚至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这些行为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是法律规定的重罪。他们受到惩罚时才猛然醒悟:法外特权是一种幻觉。
但他们此前就真实生活在享有特权的圈子中,久而久之产生这种幻觉。
比如一些地方的领导把富豪奉为招商引资的座上宾,为富豪征地拆迁、贷款融资跑前跑后;一些地方给富豪的车辆发放“特别通行证”,把他们的企业列为执法、司法机关的“重点保护单位”,规定他们享受“特殊公民”待遇;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甚至纵容、袒护他们的暴力拆迁或违法排污行为。
今年5月发生在广州市的一件事更是富豪特权的例证。5月17日,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村一富豪为庆祝重孙满月,耗资数十万元大摆酒宴,甚至在东平大道搞起了限行,5吨以上车辆要绕道通行。富豪聘请百余身着“中国武警”字样服装的保安巡逻执勤。
纵观问题富豪,大致都有这样一段人生轨迹:艰苦创业,有了第一桶金;然后不择手段赚钱,钱越赚越多,身价陡涨;有钱了,富了,阔了,想捞取社会地位和荣誉称号,捐款做慈善;有了荣誉称号和社会职务还不满足,想方设法、不惜重金跻身权力界,当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有的甚至成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委员或政协常委。有了这些光环和权力,他们再用以捞取更大的“经济资本”。他们长时间生活在这种特权空间中,“有钱就能摆平一切”就会形成思维惯性和价值准则。
因此,消除富豪的法外特权幻觉,关键在于平时就给富豪一个非特殊公民的环境。(吴湘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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