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6花季少年4天疯狂抢劫四次 致1死1伤(图)
街头擒获可疑男子牵出抢劫犯罪团伙2009年11月24日晚上11点40分,哈尔滨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巡逻一大队民警在南岗区果戈里大街附近巡逻,行至哈市第三中学外大墙时,民警发现迎面走来三名青年男子,看到警车的一瞬间,三个人立即四散逃窜,行迹十分可疑。民警随即分头追赶,在民益街街口,将其中一名男子擒获,当场在其身上发现尖刀一把,民警将该人带回单位。
经过连夜突审,这名男子交待,他叫王某,今年17岁,家住黑龙江省明水县。在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期间,他曾伙同公某、周某、刘某、郑某和小军(化名)几人在哈尔滨持尖刀、棍棒、手撑子等作案工具对夜间的行人连续疯狂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并将其中两名被害人捅伤。这一案情引起了巡警支队巡逻一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
25日,办案民警经过多方侦查,成功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公某、周某、郑某、刘某在绥化抓捕归案并押解回哈。至此,这个抢劫犯罪团伙六名团伙成员全部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他们抢劫杀人的犯罪经过。
犯罪嫌疑人公某被带入审讯室。杨禹 摄2009年11月20日晚上11点多钟,犯罪嫌疑人公某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哈尔滨火车站下车后开始寻找作案目标,二十分钟后,在道里区虹桥医院附近,一对年轻人走进了他们的视线,男青年20多岁,个子不高,身穿黄色外衣,背着一个灰色的女式背包,身旁的女青年穿着红色的羽绒服、戴着一个白色的帽子,二人有说有笑边走边聊。公某几人尾随被害人至一处僻静地点后从后面猛地冲了上去,将男子打倒在地,周某随即用刀将男被害人捅伤,抢过背包后逃离现场。回到他们租住的旅店后,他们在包里翻到了900多元现金,而后将皮包扔掉。
11月21日晚上10点多钟,他们又从租住的旅店打车来到南岗区革新街,在人和地下附近下车后,开始步行寻找作案目标。半个小时后,他们在花园街附近跟上了一个身穿深色羽绒服,牛仔裤的二十多岁青年男子,几个人上前朝着被害人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并且还用甩棍袭击被害人,威逼被害人将兜里的钱包和手机交出来,这一次,他们抢到了现金500多元钱。
11月23日晚上10点多钟,公某几人从三棵树火车站对面租住的旅店打车来到道外区二十道街附近下车,在南十六道街马克威商场门前,他们看见了一个个子不高,身穿黄色外套,肩背棕色皮包的青年男子。这时,他们从后面冲了上去,手持棍棒猛击被害人头部将其打倒在地,而后又扇了被害人几个嘴巴子,已经倒在地上的被害人仍死死地抱住背包不给他们,王某等人再次对被害人进行了殴打,直至将背包从他的怀里抢了过来。看到已经倒在地上神志不清的被害人,王某等人迅速逃离了现场,这一次他们仅仅抢到了2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11月24日,王某、公某分成两伙又在街上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其中王某一伙行至市第三中学院墙外时遇到了巡逻民警,这个抢劫杀人团伙被一网打尽。
案情全部清晰后,民警又展开了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经过与案发地派出所核实,11月20日晚上这个抢劫犯罪团伙劫持了被害人陈某和其女友,在抢劫过程中,他们手持尖刀捅向被害人陈某右胸,致被害人血气胸,现仍在医院抢救。11月23日在道外区南十六道街附近发现一具无名男尸,经过辨认正是被害人刘某,案发当晚回家途中被公某抢劫团伙用棍棒袭击后脑部致其当场死亡,被害人年仅27岁,另外一起被害人也均有不同程度的受伤。
作案工具。杨禹 摄犯罪嫌疑人周某告诉记者,“我两岁的时候,母亲就没了。父亲整天喝酒、赌钱。我也想找份工作,但我没上过学,不认识字。后来在网吧结识了他们几个人,我一时糊涂就走过了路。第一次抢劫后,我一宿没睡觉,挺害怕的。我现在很后悔,以后我好好改过,重新做人。”
“抢劫的时候,我什么都没多想,就是没钱上网了,想弄点钱。”犯罪嫌疑人公某对记者说。当记者询问公某为什么要伤害被害人时,公某说“我怕他们反抗,都是在电视剧里看的。男的我们就打,反抗了就用刀,没想过会死人。要是没被抓到,过一阵我们打算入室抢劫。现在也没什么后悔的,自己做的事就要承担。以后出来了,我再也不犯法了。”
公某四人在绥化期间,约好继续作案,而后直奔沈阳,再到上海,如果不是巡逻民警将这一抢劫杀人犯罪团伙及时打掉,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六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警方提示:市民出行注意防范
根据这个抢劫犯罪团伙的作案特点,在这里巡逻民警提示广大市民群众,您在夜间出行时,一定要增强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提高警惕性,夜间单独行走时,不要携带贵重的财物、现金,走在僻静街道的时候,要多留意身后、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跟踪尾随,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立即打车离开,或者马上到就近的仓买、饭店、旅店、网吧等地求助。如果您很晚回家,我们建议您打车或者让亲朋好友来接送,一旦发现可疑情况或者遭遇不法侵害后要及时拨打110报警。(杨禹 柳京 王泾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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