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qwer 发表于 2009-12-12 23:31:49

安徽省商务厅—标准版的“政府机关乱作为”

前两天,一位叫"点亮灯火"的网友,在网上和我谈起我撰写的“请看安徽省商务厅最牛腐败官员贪污的嘴脸”一文,表示难以置信。之后评说道:“什么叫政府乱作为?政府乱作为就是政府的某种犯罪行为被发现,而且必须是被很多很多人发现,引起一波一波怒火,没法收场,又不能判政府违法犯罪,于是就发明了一个新名词:‘政府乱作为’! 没有房产证也能卖房子,当国家法律不存在,这商务厅也太牛啦!简直就是‘标准版的政府乱作为’”!
    是啊,网友"点亮灯火"说得是这么个理。可是我听了,心中却不是滋味。说实话这种“乱作为”的事,拿到网上来晒,实在是丢我们安徽人的脸……
    可谁也不会没事找事,把这种“乱作为”的家丑拿到网上当游戏来玩。常言说得好:“家丑不外扬”!这种费时、费力的事晒到了网上,多是心有不平,有冤情。地方政府本应对上访者的诉求悉心倾听,认真求解。可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把上访者看成了“麻烦和刺头”,不但不为上访者分忧解难,还制造障碍,由行政不作为,发展到利用职权强行掩盖腐败官员违法犯罪的行为,成了官员腐败犯罪的保护伞!或许我不会为此而把你们告上法庭,但这个世界现在有个东西叫做网络,我要让大家知道你们是一帮无赖。
    吏治腐败乃国之最大的腐败,他们以其非同一般的人脉和能量,为腐败黑恶势力提供官场的支撑和腐败的营养。这并非是“官老大”的无耻与无知的结合,而是一种长期在权力熏陶下所具有的傲慢。而权力的傲慢竟然可以 “进化”到如此地步,实在是令人思之茫然。
    在《人民日报》创刊6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的回答发人深省:“平时我上网,一是想看一看国内外新闻,二是想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关心些什么问题、有些什么看法,三是希望从网上了解网民朋友们对党和国家工作有些什么意见和建议
  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这是总书记上网的重要目的。互联网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同时也拉近了政府与国民之间的距离。前段日子,从“钓鱼执法”受害者出租司机孙中界的“断指门”事件,到女企业家唐福珍“自焚门”事件,互联网都表现出了非凡的社会影响力、公众认可度以及对重大事件、重大问题的辐射整合能力。
    记得有位湖南省高官曾说过:最接近中南海的是网络,最接近网络的是百姓,网络是一条最真实反映民情民意的通道,网络让中南海高层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了解原汁原味的民意,所以在此,我奉劝那些平时习惯于欺上瞒下的官员应该收敛了,应该有所敬畏了,不要再天真地认为可以一手遮天了,在互联网时代,谁能真正遮蔽民意?
    理智的做法应是积极回应民意,解决老百姓反映的实际问题,不要再采取推诿扯皮的方法使矛盾进一步激化,最后弄得不可收拾,害人害己!作为父母官,你们要多问问“良民”为何变成了“麻烦和刺头”,中国的老百姓其实是最通情达理的,你要是真正为他着想,他们甚至感恩戴德。
    《民法通则》第74条第3款规定的很清楚:“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直到此刻,安徽省商务厅的官员们也未对“商务厅下文授权季永贞,在没有得到产权证的情况下,竟然瞒着我产权单位,偷偷的和合肥市庐阳区“城隍庙工商分局”私下恶意串通,非法将“安徽思大贸易公司”名下近300万的集体房产以91万元卖给了该工商分局下属“祥顺公司”。并最终导致腐败官员季永贞卷走了卖房款而不去追讨”这一事实,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请问:你们还在等什么?难道非要踢出个“皮球门”事件,让新闻媒体曝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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