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派出所民警办案需由法制员“把关”
这个市公安局局长徐凡新说:“执法质量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执法权力的特殊性,客观上要求采取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特殊监督措施,确保权力不被滥用。”据介绍,法制员由具备较高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民警担任。他们对单位民警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监督,从法律角度提出办案建议,并对民警进行执法办案法律培训,通过案件点评、组织旁听法庭庭审、讨论案例、结对帮扶等方式,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提高其执法规范化意识。
截至目前,这个市基层执法部门共配备专职法制员23名、兼职法制员75名;共设立基层所队(各派出所和交警大队)法制室73个。
同时,这个市公安局明确规定,法制员不得从事其他与职责无关的常规性工作,专职法制员不得主办案件,兼职法制员外勤工作量不超过本单位其他民警的5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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