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精灵 发表于 2009-12-13 11:09:52

法院“开放日”:开启司法透明的窗口



  12月4日,来自社会各界的40名公众代表走进了最高人民法院,奏响了法治进步的又一强音。此外,全国1700多家法院都设立了法院开放日制度,公众开放日制度,我认为大大拉近了法律与民众间的距离,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有助于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强化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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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要公开,司法也要公开,因为政务和司法都涉及公共权力,做到权力公开透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有助于实现公平正义。对于许多人来讲,法院是个神秘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人们无法近距离了解法院,对于法院内部运作的认识比较模糊,公众对于法院往往是敬畏有余而亲切不足。建立开放日制度,让公众直观的了解法院的公共设施,零距离的感受和接触司法审判工作,这进一步体现了司法过程的公开透明,对于实现公平正义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司法之所以要求公开透明,从根本上讲是由司法的人民性决定的。法院是国家的法院,而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所以法院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法院。既然法院属于人民的法院,那么人民就有权利知道和了解法院是如何进行司法活动的。法院向公众设立开放日制度,有助于人民法院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一项亲民、爱民之举,集中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宗旨。


  公平正义是人民司法的基石,公平正义源于公开透明。巡回审判、裁判文书上网,网络直播庭审,公众开放日等等,在推进司法公开的道路上,我们已经进行了不少的尝试和改革,应该看到,实行公众开放日制度是实现司法公开透明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个缩影。


  在民主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大的今天,但愿这样的开放日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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