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然销魂饭~ 发表于 2009-12-14 08:46:56

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值得重视



  江苏涟水法院近年来受理的农村交通事故案件增加明显,据统计,2008年受理交通肇事及交通事故人身赔偿案件达141件,今年1-11月份受理数达256件,增加近一倍,这种现象值得引起重视。


  一、原因


  1、农村部分道路路况较差,路面坑坑洼洼,指示牌缺失,警示标志不完善。


  2、部分农村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交通法规意识差,不守交通安全法规,有的看不懂信号灯。


  3、农村交通管理不到位,相当部分未年检的车辆上路行驶,部分农民怀抱侥幸心理,车辆带“病”行驶,成为事故隐患。


  4、刑事惩处不力,大部分交通肇事案件,在予以经济赔偿后被处以缓刑,对农村驾驶人员不能形成震慑力。


  5、农村行人缺乏安全意识,不习惯按照交通规则行走,有的在公路上纳凉打牌,不注意观察车辆过往情况即横穿马路。


  6、农村交通宣传工作不到位,内容乏味,效果不明显。


  7、部分农村出行难依然存在,农村公交车的发展缓慢,,导致拖拉机、农用车、三轮汽车非法载客等交通违规现象大量存在。


  二、对策


  1、加大交通安全宣传。以道路交通事故图展版、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增强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管理法法规的自觉性。


  2、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把发证程序,对驾照发放,要以实际驾驶技能为重点。加大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要适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震慑力。


  3、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加大农村路网改造,完善交通道路设施。加大危险路段管理。清理危险路段、危险时段,予以警示提醒牌,增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通过延伸公交覆盖面,让农民更于坐上公交车,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改进农村公交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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