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俊:坚持三个至上 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一、紧紧围绕“三个至上”加强理念教育,确保人民法院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特别是“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学习教育。着眼于增强理论认同,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坚持“三个至上”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充分认识“三个至上”的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以及内在的科学性、逻辑性、统一性,努力做到坚信不移、坚定不移;着眼于增强感情认同,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三个至上”学习教育活动入脑入心,重点解决好广大干警的群众感情问题,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使广大干警自觉地把“三个至上”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积极主动、全心全意地投身审判执行工作;着眼于增强实践认同,提出了符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措施落实,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有利于维护党的事业,有利于保护人民权益,有利于贯彻执行法律。
为进一步增强“三个认同”,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门力量对“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进行深入调研,召开了国内知名法学家理论研讨会,组织了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在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取得了广泛共识。通过深入开展“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解决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朝什么方向前进的重大政治问题;进一步解决了人民法院“权从何来、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根本立场问题;进一步解决了人民法院怎样服务科学发展、如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基本思路问题,使广大干警在事关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的重大理论性、方向性、道路性问题上统一了思想、统一了认识、统一了行动。最高人民法院还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确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加强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基层建设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了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思路、新布局。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是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要途径。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成效如何,最终要靠执法办案来体现。一年多来,各级人民法院突出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按照“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审判、执行等工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1—10月份,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788399件,审、执结7466453件,同比分别上升7.12%和8.79%;最高人民法院新收各类案件8879件,审结7718件,同比分别上升26.1%和45.82%。
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中去安排部署,使人民法院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从服务大局。明确提出“能动司法”的要求,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超前预测,主动服务,积极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领导带队深入各地开展调查研究,为服务大局提供决策参考。针对一些地方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较深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出台了审理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涉农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房地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做好执行工作等十多个具体意见,指导各地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为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提供司法服务。自去年11月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截至今年6月,全国法院累计执结有财产积案33万多件,执结标的额约3430亿元。加强执行管理,完善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执行联动工作,努力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坚持在体察民情上下功夫,结合落实全国“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法官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走进群众,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座谈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最高人民法院以及一大批地方法院建立了民意沟通电子信箱,对照群众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坚持在增强群众感情上下功夫,引导法官换位思考,把群众当亲人,以对待亲朋一样的感情、方式、态度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努力争当群众信赖的“平民法官”。坚持在保障民生上下功夫,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行法官带案下访、领导定期接访等措施,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
始终坚持恪守司法职责。坚持按照司法规律办事,认真处理好严格执法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关系。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严格司法的能力,尊重立法宗旨和法律精神,遵循法律推理的基本要求,确保能动司法在依法办事的前提下顺利进行;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为民司法的能力,正确处理当事人具体权益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关系;注重在能动司法中提高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能力,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能调解的尽量调解,不能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人民法院能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关键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民法院队伍,关键在于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关键在于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建设。
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周永康同志强调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法院队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重点深化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和制度建设,着力增强法官的群众感情,强化为民观念,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了对全国中级、基层法院院长的轮训工作,计划用一年时间,对3500多名中级、基层法院院长轮训一遍,目前已举办四期培训班。各地法院普遍采取法官教法官、岗位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努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五个严禁”的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司法巡查制度,在审判、执行等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加强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实时监督。
以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去年底,中央出台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新一轮司法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2009-2013年)》,对各项改革任务作了具体分工。一年来,人民法院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经费保障、健全司法为民机制等方面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取得新的进展。各级人民法院坚持立足国情推进改革,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积极学习借鉴国外经验为我所用,确保了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
以提高基层司法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基层建设工作思路,及时把中央的要求传达到基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发展程度的法院,加强分类指导;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审理二审和再审案件、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促进下级法院提高司法水平;推出以东营中院和陈燕萍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法院和优秀法官,大力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激发基层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对基层办公办案经费保障力度,帮助基层解决编制不足、案多人少等问题,促进改善基层司法条件。
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面对日益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人民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审判,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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