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岳村等40人涉黑案16日开庭 被指控13项罪名
检方控诉,1996年12月,时为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警察的被告人岳村,以他人名义承包经营重庆市南岸区福安影视城,并招募退伍军人或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充当保安,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扩张势力,非法聚敛资金。2001年后,岳村又以他人或自己的名义先后成立重庆市邦德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10余家公司,制定帮规帮纪,并通过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等方式寻求非法保护,逐渐形成以岳村为组织、领导者,吴刚、邬学利、岳心、彭帮国、张进、孙仁飞、李家林、段茂春、谢德刚等人为骨干成员,屈伸、王伟、刘磊等人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行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绑架、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寻衅滋事、非法经营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其间,该团伙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致3人死亡1人重伤,长期大规模吸收存款和发放高利贷,非法实施“婚情调查”、暴力追债,在重庆市主城区长期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大肆聚敛钱财,给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强制,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影响恶劣。 (阙影 罗娟)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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