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仔碗仔面 发表于 2009-12-15 09:19:16

诈骗犯罪,正向股市渗透……

【荐股网站】“该交的费用都交了,可购买股票的本金和赢利款一直没有打回到我的账户。”
“建立虚假股票信息网站,骗取股民巨额财物。透过王剑强案,我们看到了诈骗类犯罪的新手段。”据广东省中山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透露,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王剑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该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王剑强在深圳市建立了一个名为“上海国发股票———中国股票证券发行管理中心优秀股票信息网”的网站,称知道大量“黑马”股票内幕,能在短期内帮助客户赚大钱。
5月6日,在中山市一家国有银行工作的股民李先生浏览到该网站,便根据网站提供的电话与“工作人员王健”取得联系。李先生根据要求,先将1500元信息推介费转入“胡亮”的银行账户,网站专门负责推荐股票的资深研究专家“张老师”与他取得了联系。在“张老师”的动员下,李先生交纳了2万元保证金成为网站会员,又“融资”(将钱转入股票网站指定账户)12万元,由“张老师”负责股票操作,买入大涨的“黑马”股票。5月14日,李先生接到“张老师”的来电,“你的12万元‘融资’本金已炒至22万元,这笔款项可返还到你的账户中,但要缴纳10%的手续费。”短短几天时间,就赚了这么多钱,李先生心中一阵狂喜,他立刻将2.2万元的手续费汇了过去。
“该交的费用都交了,可购买股票的本金和赢利款一直没有打回到我的账户。”意识到被骗的李先生立刻向警方报案,而此时,他汇给网站的16.35万元已被王剑强悉数取出。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所谓王健、胡亮、张老师其实都是王剑强。“他使用的是可以‘变声’的手机,通过这个功能就能‘扮演’男女老少各种角色。”2005年至2009年,王丹、沈玮婷先后注册成立了深圳金海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金海岸公司)、湖南智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智盈公司)、金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金诚公司)。王丹夫妇任公司总监或总经理,并以每月1万元至1.5万元的薪金加“业务提成”聘请张军等5人担任股评荐股专家。王丹、沈玮婷以金海岸公司名义在广西、内蒙古、甘肃等多家省级卫视买下广告时段,做广告时段代理。
从2008年开始,张军等所谓股评荐股专家每天下午在深圳做完股评节目后,传到王丹在长沙的公司。节目经“审查”后被传送至各签约电视台,在次日金海岸公司买断的广告时段,也就是股市开盘前播出。“股评节目内容很‘丰富’,包括专案行动、十大领袖股、现场热线互动等多个版块,很是吸人眼球,想不动心都难。”案发后,据一位被害人回忆。
节目中以飞字广告、背景字幕、股评人口述等方式,有目的地推出一个专家热线咨询电话。但股民拨打这个电话时,电话总是处于忙音状态。“这是一个障眼法。让股民误以为‘热线电话’业务繁忙。尽管电话不通,但系统已将拨打电话股民的资料记录下来。”办案检察官介绍说,智盈公司、金诚公司(均无证监部门审批)获取股民电话信息后分配给业务员。业务员会主动与股民取得联系,按照公司培训的内容询问股民的基本情况,即公司所称的“八大资讯”,如炒股的资金是多少、对股票知识的掌握、炒股历史、盈亏状况等,再根据情况“因材施教”,指导股民如何炒股。事实上,这些业务员都是从人才市场上招聘来的,经过简单培训就上岗,既没有专业股票知识,也和张军等所谓专家没有任何联系。
他们自诩是张军等专家的助理或专家团队成员,谎称提供的个股讯息,能保证股民赚30%以上利润,邀请股民缴纳“入会费”成为会员。
成为会员的股民在“专业指导”下如果没有赚到钱,不法分子就要求他们缴纳“升级费”升级,称这样可以掌握更为准确的股票信息。股民如果幸运地赚了钱,经过再次缴费后将“有幸”成为高级会员。
“不是所有股民都能成为他们的会员。”办案检察官说,炒股资金低于4万元的就不在“考虑之列”。服务费一般不超过会员炒股资金的10%,最低的每季度3800元、半年6800元。这样一来,股民少则被骗3800元,多则达数十万元。
“指导炒股要注意几点,七十岁以上的股民、贫困地区的股民‘不要做’,特别是心脏病人不能做。”这是王丹对总监助理王某进行业务指导时说的一番话。在指导股民炒股时,业务员还会根据公司要求动员赚了钱的股民多做公益事业,让他们感觉公司很有社会责任。
今年6月4日,被害人王某发现受骗,遂向涟源市公安机关报案。涟源市公安局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该市检察院立刻派人提前介入,引导、监督侦查工作。
9月,经涟源市检察院审查批准,涟源市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王丹、沈玮婷等22人依法执行逮捕,他们当中有19人是大专以上学历,还有1人是研究生学历。
有意思的是,此案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看到某省级卫视上也播放着类似王丹公司制作的股评节目,便尝试用手机拨打节目中的热线电话。电话始终处于忙音,和对方联系的“过程”与王丹案的步骤一模一样。上述两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不法分子都是抓住了股民急于赚钱这根“软肋”,诱使他们上当。面对股市的变幻莫测,许多股民感到无所适从,他们认为只要掌握股市的内幕信息,买入大涨的“黑马”股票、“金股”就能赚钱。面对能够“快速致富”的法宝,就连在银行工作、具有一定金融知识的李先生也犯起了糊涂,成了王剑强案中的被害人。
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段隐蔽性都很强。王剑强案和王丹案中,前者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后者是在电视台上做节目。一个是互联网,一个是公众传媒,大大提升了信息来源的可信度。王剑强案的嫌疑人办理银行账户使用的是假名,作案地、赃款汇入地、支取赃款地均在不同区域,并雇人在银行自动柜员机上支取赃款。
此外,王剑强案中涉案嫌疑人还使用了具有高科技含量的手机。手机开通有异地转移功能,并能显示不同号码,同时具有变声功能,能根据需要变换男女老少不同声音。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在不断翻新,但面对这些伎俩也不是没有办法破解。”负责办理王剑强案的检察官认为,人们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在资本市场较为完善的今天,财富的增值有一个过程,投资的收益越高,风险也会越大,这是资本市场的规律,既有高回报,又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恐怕没有。其次是提高甄别各类信息真伪的能力,不要被虚假信息误导,并养成必要的防诈骗意识。第三是加大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互联网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加强安全防控。第四是公安机关要不断提高刑事侦查科技水平,有效采集与保存相关证据,锁定相关犯罪嫌疑人,提高案件侦破率。(汤维骏 曲剑 刘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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