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外贸三生公司原总经理贪污公款990万元被批捕
今年11月8日,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反贪局接到西安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案件线索:三生公司原总经理刘先锋在企改过程中涉嫌贪污。三生公司在西安市大兴东路小白杨原有国有划拨土地总计62.839亩(西莲国有1999第462号45.403亩、西莲国有1999第463号11.536亩、西莲国有2004第261号5.9亩),上述土地因企业经营需要1994年从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时抵押给了该银行,2001年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其对三生公司的债权转到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2003年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将三生公司的全额债权又转让给了陕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2004年开发公司又将该债权抵偿给了陕西百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德公司),2005年1月12日百德公司经过法院执行将原属三生公司所有的西莲国有1999第462号45.403亩和西莲国有1999第463号11.536亩土地过户至其名下。2005年3月22日三生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回购公司债权的决议,2005年4月30日三生公司职工代表、百德公司股东、开发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由三生公司职工代表刘先锋等5人代表三生公司全体职工收购百德公司全部股份,从而回购原属三生公司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2005年5月9日刘先锋以他人名义与陕西唐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都投资)签订了借款协议,陆续从唐都投资借款1713.7万元,并将其中的1486万元转至西部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回购费用,余款用于三生公司开支。2005年9月7日百德公司股东变更为刘先锋等5人。2006年1月18日西部产权交易所以西部产权认字第0801号确认百德公司股份转让给以上五人为代表的三生公司全体职工。2006年10月11日三生公司上报了公司改制的立项申请,但在上报的改制预案、改制实施方案以及后来的公司资产评估、企业价值评估中,为了达到侵吞公款的目的,刘先锋将百德公司报告为民营企业,与三生公司的关系仅为因购买了原属三生公司的土地,因而要承担三生公司职工安置的义务,故意隐瞒了百德公司及百德公司名下的土地已重归三生公司所有的事实,2007年上级批复同意三生公司改制。2007年10月19日刘先锋与西安翔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润公司)签订协议,将百德公司80%股权转让,此后百德公司及原属大部地产由翔润公司控制,翔润公司陆续支付转让款46172292.72元至刘先锋个人掌控的原百德公司在某银行账户上。刘先锋于今年3月12日开始陆续将其中460万元从该账户转至自己名下的陕西凯创先锋实业有限公司,其中1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36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今年3月16日其又从该账户转款530万元用于个人购买大兴西路30号6号楼10104号的商铺。在审讯过程中,刘先锋交代“这个商铺是我给我儿子买的,我已经50多岁了,将来可以让儿子少受点苦。”
据了解,这是高检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实施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后西安市检察院决定批捕的首起由基层检察院侦查的贪污案。本案再次暴露了在国有公司转改制中由于审查不细、监管不严而导致的巨大资金风险黑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