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闪闪萧 发表于 2009-12-16 10:42:32

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颁布实施(全文)

《规划》强调,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全员培训、分级管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规划》指出,要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纪检监察业务骨干和专业人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为重点,加强理论政策培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牢固树立按需培训、因人施教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着力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深化教学改革,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不断更新培训课程,改进教学方式,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创新培训手段,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要加强培训机构建设,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加强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建设和教材建设,为开展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提供有力保障;要建立健全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水平。
《规划》要求,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整体部署;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完善培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经费投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职能部门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者队伍。
  2009—2013年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建设实际,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为重点,实施全覆盖、多渠道、高质量的教育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适应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岗位职责的要求,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职位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规律和培训需求,有效开展个性化、专业化、智能化培训,激发干部学习的内在动力和潜能,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融入反腐倡廉建设全局,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统筹党性教育与业务培训、国内培训与出国(境)培训、发挥纪检监察培训机构优势与利用其他培训资源等关系,推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全员培训、分级管理。面向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的培训体系,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教育培训秩序,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确定培训重点、设置培训内容,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深刻把握干部教育培训规律,适应反腐倡廉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更新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切实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采取脱产培训等方式对全国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进行一轮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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