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挪用巨款并潜逃的石育清被提起公诉
梅州兴宁市金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王佛鹏2008年向公安机关举报称,该公司总经理、梅州市人大代表石育清涉嫌挪用公司资金3000多万元。2009年2月23日,梅州市公安局向梅州市检察院提请逮捕石育清,梅州市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专访时说,根据梅州市检察院报送的材料,石育清涉案金额为123万元人民币,梅州市检察院认为其社会危害性不算特别严重,考虑保障企业平稳发展的需要,决定采取宽严相济的工作思路,没有批捕石育清。广东省公安厅经与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研究后,要求对石育清依法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经报请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梅州市公安局于5月19日对石育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此时石育清已经潜逃。
11月26日,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石育清于11月投案自首。
12月16日,广东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梅州市梅县人民检察院已于12月10日向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石育清移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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