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喂威 发表于 2009-12-18 15:50:50

广东地下钱庄举报人获得公安机关最高奖金20万元

根据奖励办法,向广东省各级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级机构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内各级机构举报非法买卖外汇及洗钱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对案件侦破或者抓获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起重要作用的有功人员,公安机关在案件判决生效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和判决情况予以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举报非法买卖外汇及洗钱犯罪案件的在逃人员,按照在逃人员在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分等级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2008年初,李明向广东省公安厅举报,黄某平在广州市某小区内开设某建材商行,利用该商行从事非法买卖外汇交易近3年,其客户遍及省内多个地市。根据举报,广东警方对黄某平地下钱庄进行立案侦查。在侦破案件过程中,李明又陆续提供一些与案件有关的线索,帮助公安机关迅速锁定黄某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明了黄某平等人的行踪、分工等犯罪事实。
2008年11月,广东警方抓获黄某平等5名犯罪嫌疑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800多万元。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黄某平等人自2006年以来,以某建材商作掩护长期非法买卖外汇,涉案金额达4亿多元,从中非法获利200多万元,客户遍及省内各地及上海、浙江、广西等14个省区市。黄某平在内地和香港分别开设银行账户,当客户需要人民币时就把外币(港币或者美元)汇入黄某平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号,黄某平利用内地的银行账号将人民币汇入客户指定的人民币账户;当客户需要外币时黄某平也采用同样手法操作。今年3月,黄某平等人以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没收涉案资金500多万元。
公安机关介绍,地下钱庄隐藏着大量的违法、违规和犯罪行为。据统计,2008年广东省公安厅组织“雷霆飓风”行动、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以来,广东各级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39宗,抓获涉案人员198人,扣押、冻结涉案资金折合人民币1.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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