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级法院全部实现庭审网络直播 直播提前预告
一直以来,虽有很多案子是公开审理,但法庭之内终究空间有限,一般的审判场所也不过容纳几十人、百余人,不能满足公民旁听的需要。另外,有的人距离法院路程较远,想去也不方便。今年7月,经过数月准备,省高级人民法院首试庭审网络直播,实践证明效果极佳。随之省高法提出,各中院要陆续效仿,年底之前全部具备庭审直播条件。
想要实现庭审网络直播,需要对传统的审判庭进行数字化改造。首先,需要在不同位置安装若干摄像头,用来采集现场信号,然后通过软件将其上传至服务器,最后在指定的网站上播放。一个标准的数字化法庭,需要投入约百万元。目前,我省已经建成了80个,明年,将继续向县区一级延伸,2010年底,将有约近700个法庭完成改造,占总数的50%。
“网络直播将庭审打造成不受时空制约、无限开放的普法大课堂,是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途径。而且也缩短了司法与公众的距离,公众可以便捷地参与司法监督,从而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同时,它也给法官很大压力,使他们的一言一行都处于公众的视野之下,对于其提高个人修养和业务素质将起到促进作用。”省高法副院长左连璧介绍。到目前为止,我省共直播庭审40余次,明年,省高法要求各市中法每周都要有一起案件以此种形式进行。
但据介绍,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上网,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离婚、涉及商业秘密案件均不在直播之列。另外,准备直播的案子,法院会事先通知公诉机关、当事人和证人,如果对方不同意,则取消直播。不过,如果有当事人想将庭审过程在网络“同步播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则予以考虑。
每件将要直播的案子,法院会提前在网上预告。开庭时,感兴趣的群众只要登录当地法院网站进入“庭审视频直播”栏目即可,除现场外,里面还有案件介绍、合议庭组成人员简历等。各级法院也专门在直播网页下方开辟了一个评论留言区,观看者可随意发表看法,如果对审判过程有疑义,留言后法院还会专门开展调查。庭审结束后,整个过程的影音资料,一是将在网上保留一段时间,百姓可以随时点击,二是作为电子档案长久保存,方便事后对案件的分析和研究及“纠错”、问责。(刘立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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