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重在事前整治[转载]
云南省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一非法小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截止到16日上午9时已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17人失踪。(2月17日新京报) 春节是华人普天同庆的日子,然而这个日子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太平,带来欢乐。正月初六这天,在中国北方的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轰然一声巨响夺去200多人的生命,正当阴霾笼罩着北方上空的时候,正月初七这天,在中国南方的云南省富源县一非法小煤矿又发生爆炸,造成5人死亡,15人受伤,17人失踪的惨剧。 近几年来,在中国的大地上连续不断地发生多起煤矿爆炸事故,且一次比一次严重,死亡人数也一次比一次多,当国家在将非法小煤矿作为重点整治的时候,国有企业的煤矿事故发生却“异军突起”,先后有河南大平煤矿、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这种恶性事故频发的次数如此密集实在令人震惊。 在频繁发生的煤矿事故面前,开展了向官员问责风暴,一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不是被绳之以法,就是被罢官免官给予纪律处分;也有用提高矿难发生的赔偿标准来遏制矿难;最近建设部提出将建立安全重大事故分析和约谈制度,对于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的地区,建设部领导将约见事故发生省(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分析原因并研究措施。(2月17日新京报) 无论是开展向官员问责制度,还是提高矿难赔偿标准,还是约见官员谈话制度,笔者认为,这些都是事后措施,只能治表而不能治本,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采取铁的手腕进行事前治理,而不是事后治理。 首先是对全国所有煤矿进行彻底普查登记。中国究竟有多少煤矿,可能对国有煤矿还有个数,而对于有多少非法小煤矿,可能就不知根知底了。因此,对全国煤矿无论是国有的还是非法的小煤矿,都要来一次彻底的大清理、大见底。这不仅是对有限资源的保护,而且也是一种社会责任。其次是对于清理出来的所有煤矿进行梳理,对于国有企业煤矿要进行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对煤矿设备的检查,不能让设备“带病”工作;对于非法小煤矿,无论有多少理由,有多少人说情打招呼,都要毫不留情地一律关闭,同时以省为责任人来牵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这些被强制性关闭的非法小煤矿进行检查。第三是提高煤矿开采的准入门槛,不仅将审批权限上收一级,而且对于申报开采煤矿的单位,审批部门不能只看设计和图纸,而是要亲临现场检查设计情况和设备到位情况。第四是要真正落实“以人为本”,关爱生命。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在发展经济的时候,千万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为了短暂的繁荣而用生命来做代价,用牺牲生命来换取经济利益。 南北呼应的煤矿爆炸事故是血的教训,我们不能再有这样一次又一次的教训了,也不能再用“亡羊补牢,未为迟也”来安慰自己了,我们应当从这些血的教训中醒悟过来,真正用铁的手腕来对煤矿企业进行彻底的事前整治,把煤矿事故发生率压降到最低限度,以保证人的生命安全。新闻链接: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217/8@1905.html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2005/0217/1@0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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