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olo448 发表于 2009-12-24 22:53:24

“网络暴力第一案”终审维持原判 网站创办人侵权

第一案”的纷争昨日(23日)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北飞的候鸟”网站创办人张乐奕宣扬隐私对王菲构成侵权,维持一审判决。  
“谴责应在法律范围内”
二中院判决认为,王菲在与姜岩婚姻续存期间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标准,使姜岩遭受巨大精神痛苦而自杀,王菲应受到批评和谴责。但这种批评谴责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应披露宣扬其隐私,否则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张乐奕作为姜岩的同学,设立抨击王菲不忠行为为目的的“北飞的候鸟”网站,将王菲的姓名、单位、住址等私人信息披露,引发网友人肉搜索,谩骂骚扰王菲,张乐奕作为网站管理者应承担民事责任。原审法院判令张乐奕删除侵权文章、赔礼道歉、赔偿5684元的判决适当,应予以维持。
  王菲已经找到新工作
此案在二审开庭时,张乐奕的律师曾表示,一审法院认定张乐奕侵犯王菲隐私权和名誉权是错误的。王菲名誉降低,是因他婚外情的行为造成,与张乐奕无关。同时,“婚外情违背法律道德,不应享有隐私权”。
庭审中,王菲的代理律师张雁峰称,隐私权是一项法定权利,跟是否违背道德无关。
拿到判决后,律师张雁峰拨通了王菲的电话:“法院维持原判,我们胜诉了。”电话那头王菲只是“哦”了一声,并无过多情绪的反应。“我生活已经正常了,不想再被媒体关注。”
据了解,目前王菲已经找到了新工作。(记者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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