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昌顺 发表于 2009-12-24 22:55:04

广东省高院:以开放的心态尊重网络舆论监督

广东高院称,对于网络舆论监督批评正确的,要勇于承认,及时纠正。对于批评有出入的,要查清事实,及时说明真相。对于完全没有事实根据的,要及时正面引导,澄清事实。
广东高院表示,将对网络舆情早发现、早研判,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处理网络舆情要,主动提供信息,及时说明问题。争取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速报事实,慎报原因,既不失语,又不妄语。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说,网络舆论已经成为民众参与民主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司法越来越受到网络舆论的关注,通过网络加强民意沟通,倾听民众意见,对于改进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借助网络舆论这个“推手”,正确把握社情民意,使司法更贴近人民和时代,不断发现和改正不足之处,促进司法公正。 (索有为 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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