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青山 发表于 2008-1-30 15:21:46

《正义思考的轨迹》[转载]

季卫东法学系列总序







在1982年,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巴黎第一大学哲学教授米歇尔·塞瑞斯(Michel Serres)出版了诗集《生成》。其中有一段写道:



“此处,现在,有一条纽带。



还有迷茫的大海……



波与涛的起伏、分歧以及反复,



节奏或韵律,乱流漩涡的动态。……



纽带突然中断,于任何所到之处,……



脆弱的,不稳定的——那纽带,



特色也显现出来”。



这样的意境,似乎暗示了世界即将陷入宏伟叙事终结、意识形态分崩离析的浑沌。











就在同一年,中国颁布了“改革开放宪法”,启动了一次声势浩大的远航。没有详细的海图,有着“四项基本原则”的罗盘以及振兴经济的共识。政府增强了对试错过程的宽容以及立足于实践的反思理性。从而也使制度化、立法以及政策思考的话语纽带逐渐呈现出就像赛瑞斯描绘的那种无规则性碎片的景观。从中能够看到解构后的堆积,或者解释性旋回的余地,或者创造性破坏,或者在混乱中重组的秩序。







从那时开始算起,四分之一世纪的光阴已经逐浪而去。人们开始追问:究竟“生成”了什么样的新文明?在激湍中还应该怎样促进和引导“生成”?







不得不承认,政府以及法律人也一直在致力于对奇妙的偶然进行非随机化处理和技术加工,使之转写到制度设计方案之中,但是,崭新的结构尚未成形。实际上,亿万张蛛网般的人际关系纵横交错,使许多创造性举措纠缠其中,最后像被粘住的蜻蜓,飞不了,走不动,最后只留下被抽空精髓、分享营养之后的残骸。凡此种种都不断地引起制度的功能障碍,并且导致某种“网络浑沌”。







尽管如此,历史毕竟在逶迤地向前延伸——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从自由裁量到程序正义,从专断支配到民主法治,等等。这就是1982年中国宪法体制变迁的主要轨迹。而我个人的学术生涯以及思考的轨迹,基本上与之同步。为经济、政治、社会以及文化的发展而欣喜,也为短暂的倒退或停滞而忧愤——诸如此类的现实关怀都在研究和写作中留下了鲜明的烙印。







一般而言,在意识形态的向心力弱化之后,结构的维持、演化以及调整不得不更多地依赖国家的权力和规范、因而很容易落入彻底法律实证主义的陷阱。为了防止这种偏颇,同时也避免反过来滑向极端民粹主义的泥潭,有必要从相互的本质直观(例如阿尔夫勒德·舒茨Alfred Schutz关于日常生活多元化分析的现象学)、正当性说明(例如卡尔·曼海穆Karl Mannheim关于意识形态和时代解释的知识社会学)、人类道德(例如埃麦纽尔·勒维那斯Emmanuel Lévinas关于个人对他者责任的道德论)、社会正义(例如约翰·罗尔斯Jhon Rawls关于分配公平和政治自由的正义论)等视角来观察现象,不断思索和讨论法学理论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并发展出一种以沟通、相互理解以及重叠性共识为基础的新的程序民主主义的制度安排。







正是基于逐渐清晰化的上述认识和宗旨,我始终关注法治秩序的建构与对异议、抗议的处理这两个相反相成的方面,并试图在有关张力中寻求制度创新的基点以及中国法学研究的适当定位。可以说,从1992年起发表的学术论文、笔记、时评、散文、访谈等,基本上都采取了同样的立场,具有显著的一贯性。因此,在盘点和重组新旧稿件并汇编成系列化文集的时候,我决定把在1980年代发表的带有思想杂质、不太成熟的部分作品都摒弃在收录范围之外,虽然其中有的论述也曾经产生过某些反响、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但是,要对这十五年来在不同场合先后写出的文章进行严格的分门别类和体系化,仍然存在一些困难。现在,这套系列作品大致整理成五卷,各自形成松散的、包涵多样性的统合。第一卷的标题是《宪政的理念》,分为“宪政的结构与功能”、“走向宪政之路”、“围绕宪政的互动与参照”三辑,主要考察宪法秩序的结构、功能以及价值涵意,探讨政治改革“软着陆”的可能性和具体方式。第二卷《法治构图》也分为三辑,包括“法治国家的主轴和框架”、“推行法治的前提条件”以及“法治与反思理性”,勾勒出了在中国形成和发展法律秩序的主要设计图以及作业的关键性内容。第三卷《正义思考的轨迹》分别从“人物与学说”以及“法学前沿的景观”这两个角度来处理如下问题:何谓法律家的独特思维模型?应该怎样确定实质性价值?当代法学思潮的流向变化如何?等等。第四卷《制度、规范以及实践》由“制度设计的主要着眼点”、“在网络结构中的规范效力”以及“法学教育与专业化水准”等不同方面组成,把重心从理想型转向现实可行的操作,根据社会需要来转动制度的万花筒。第五卷《秩序与浑沌的临界》以关于法律现象和典型实例的随笔或评论为主,整理成“解构、不确定性以及法的生成”、“透过个案看机制”以及“围绕秩序转型的对话和沟通”等三个部分。







与专业性很强的著作相比较,这些风格相异、长短不齐的文章也许更能体现一个海外游子对祖国的热爱、牵挂以及深沉的忧患意识。特别是从1993年起,我经常回国,或进行田园调查,或参加学术研讨会、应邀讲演,也不断接到采访和约稿的函件,这一切都迫使本人更加关注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发生的各种法律现象以及制度化的得失成败。当然,自己是没有资格判断这些观感和主张是否对法与社会发展构成贡献、是否具有真知灼见的。但有一点可以问心无愧,这就是笔者一直信守和实践着当年在北京大学毕业纪念簿上留下的那句诺言:“说真话,做实事”。这五本册子正好构成了真实的交代。







值此作品系列出版之际,我向曾经慷慨地提供信息、资料、对话平台以及各种支持和帮助的朋友们再次表示谢忱,也感激有关学术机构、报刊编辑部、出版社为拙稿提供发表的机会并允许我另行结集出版。最后我要特别向法律出版社的编缉致意,他们的开明作风和敬业精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文集的构成等技术处理方面的建议也很有助益。











季卫东



于2006年霜叶红透时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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