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人生 发表于 2008-1-30 15:22:33

《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序[转载]

法律史研究与教学肩负着继往开来的使命。所谓“继往”,是说任何一个国 家和民族的法律现代化都离不开对传统法律的继承、改造和更新;所谓“开来”,是指法律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所应有的能融不同法律文化模式之优秀成分为一体,而面向未来的胸襟。









唐人李贤有诗:“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从这本教材中可以看出作者对近代以来人们对传统法律文化持续的再三再四的批判而感到担忧和唯恐传统法律被“摘绝”的心境。为此,作者和出版社下了很大的功夫,用了一些彩色插图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了形象的解说,并希望通过这种目前教材尚不多见的形式改变以往人们对传统法律的晦暗印象。作者这种担忧和苦心是学者责任感和使命的责现,是应该肯定的。我希望更多的学者能够在责任感和使命感的驱使下,来研究中国传 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的问题,在学术的研究和探讨中见仁见智。









孔子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使用这本教材的读者、学生,能够充分注意到这本教材所力求达到的“学”、“思”结合的境界。这本《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展示了作者对中国传统法律理念的探究和思考。作为研究生的教材而言,它在陈述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的同时,努力探求传统法律文化的演变和发展规律,启发学生立足现实对传统法律进行多角度的考察。教材的下编,从传统礼治、宪政、人权、吏治、民法、刑法、环境保护、司法理念等方面阐述了传统法律文化的资源,分析了传统法律思想或观念对法律现代化所形成的推动力和阴碍力。这种系统的阐述,实为以往的“中国法律思想史”教材所鲜见。









其实,制度的解体,并不意味着传统思想和观念的终结,现实中的法律发展处处可以感受到“传统”自觉或不自觉的存在。而处在转型过程中的法学学者,其责任就是将现实中传统不自觉的阻力转换为自觉的动力。









谨以清人郑板桥的诗与这本教材的各位撰写者共勉,希望他们对传统法律文化的思考日臻完善,使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传统为人类作出新的贡献;也希望现实中的法律发展能在传统的继承方面更上一层楼:









新竹高于旧竹枝,全凭老干为扶持。明年再有新生者,十丈龙孙绕凤池。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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