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羊羊 发表于 2009-12-29 09:59:23

2009年度十**治新闻暨影响性诉讼评选结果揭晓

此次活动评选出的反映中国法治领域重大变化和进步的2009年度十大法治新闻是:侵权责任法通过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入法;中国首次发布两年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国家税务总局首发公告明确纳税人权利;打黑除恶深入推进铲除一大批黑恶团伙;两院两部部署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最高法出台意见废除土政策破解告官难;中国依法严惩新疆“7·5”事件犯罪分子;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获高票通过;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公开宣判;司法强力介入中国足坛打假反赌掀风暴。
此次活动评选出的记录转型期社会冲突与法律调整的2009年度影响性诉讼案件是:张晖遭遇交通钓鱼执法以行政诉讼求得清白;孙伟铭醉驾致人死亡首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遇网络反腐获刑十一年;开平案主犯二许各以六项罪名在美国被判刑;违规排放胡文标案首以投放毒害性物质定罪;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始作俑者两罪并罚;中华环保联合会启动环保公益诉讼首案调解;张剑刺死暴力拆迁者属防卫过当被判三缓五。
2009年度十大法治新闻 2009年度影响性诉讼案件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侵权责任法。这一法律不仅涉及产品缺陷、交通事故、医疗损害、环境污染、网络侵权、动物致人损害等内容,还明确了产品召回制度、首次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并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部法律的通过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是继物权法之后,中国再次向形成民法典迈出的重要一步。
2、中国首次发布两年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目标和具体措施。行动计划全文约22000字,分为导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六部分。
3、国家税务总局首发公告明确纳税人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11月30日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公告,就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中的14项权利与在纳税过程中应负有的10项义务进行了详细解读。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依法享有如下14项权利: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4、打黑除恶深入推进铲除一大批黑恶团伙
10月29日,重庆官方举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通报会。据公安机关统计,截至10月28日,共抓获涉嫌黑恶及其他犯罪人员共2954人。长期盘踞重庆市的重大涉黑团伙受到毁灭性打击,陈明亮、龚钢模、陈坤志、岳村、黎强、王天伦等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无一漏网,160多名骨干成员全部被缉捕归案。作为全国打黑除恶一盘棋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一个缩影,重庆“打黑风暴”有力推动了全国打黑除恶斗争的深入推进。
5、两院两部部署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
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在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自2003年以来,社区矫正先后在十八个省(区、市)进行试点,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的需要,也是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需要。
6、最高法出台意见废除土政策破解告官难
11月15日,为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切实解决行政诉讼“告状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行政案件受理,不得以任何借口随意限制受案范围,彻底废除各种违法限制行政案件受理的“土政策”。意见明确,对于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及时向当地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人民法院反映,上级人民法院将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作出严肃处理。
7、中国依法严惩新疆“7·5”事件犯罪分子
7月5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发生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一百四十多名无辜群众和一名武警被杀害,部分群众和武警受伤,多部车辆被烧毁,多家商店被砸被烧。10月,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分批对“7·5”事件中犯罪案件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
8、食品安全法取代食品卫生法获高票通过
通过历经3年酝酿、4次常委会审议、7次法律委员会审议、1万余条群众建议,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于6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法,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各项制度上,对原食品卫生法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其最大变化在于明确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9、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公开宣判
2008年9月,三鹿生产的婴儿奶粉,被发现导致多名婴儿食用后出现肾结石症状,“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暴发。2009年1月22日,“三鹿问题奶粉”事件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决原三鹿董事长田文华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多万元;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奶贩张玉军死刑,劣质奶生产者高俊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决正定金河奶源基地负责人耿金平死刑;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金4937余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2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0、司法强力介入中国足坛打假反赌掀风暴
赌球和假球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直被视作阻碍中国足球发展的最大毒瘤,但苦无证据,国内联赛“打赌”工作很难推进。11月以来,公安机关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严厉打击足球比赛中的赌球和假球活动,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其中王鑫等人利用商业贿赂操纵国内足球比赛个别场次比赛结果等案件真相的公布,揭示出中国足球假球、赌球重重黑幕的一角,必将有助于国内足球环境的净化,同时也是公安机关对广大球迷热切期盼的有力回应。案情:2009年9月8日下午,张晖驾车载客在上海市闵行区北松路1358号被闵行区交通执法大队查获,由于不服执法大队以无营运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为由,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张晖于9月28日向闵行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11月19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当庭判决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
影响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是我国一直以来面临的一个十分艰难的课题,钓鱼式执法暴露出来的是行政权力的滥用,导致的是政府公信力的受损。张晖以行政诉讼的方式求得清白,同时也体现了司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功能,这正是制度设计的本意。
2、孙伟铭醉驾致人死亡首以危害公共安全定罪
案情: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醉酒驾驶汽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4人死亡,1人重伤。2009年7月23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死刑,9月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孙伟铭无期徒刑。
影响力:汽车时代交通肇事已成为威胁人们生命安全的第一大杀手,严惩交通肇事,对严重交通肇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附和了社会上多数人的心理需要。此案是我国首次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交通肇事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无疑具有制度性的意义。
3、天价香烟局长周久耕遇网络反腐获刑十一年
案情:2008年12月10日,时任江宁区房产局局长的周久耕接受南京9家媒体的联合采访时抛出“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进行查处”的言论。很快网民搜索出周久耕在一次会议讲话时抽的是1500元一条的天价烟以及戴名表、开名车,与职务收入不符,周因而被有关部门关注。2009年年初,江宁区纪委决定对周久耕立案调查。2009年9月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审理周久耕案,检方指控,周久耕在2003年至2008年担任江宁区民政局局长、江宁区房产局局长期间,共接受9人贿赂,受贿金额为107万元人民币和11万元港币。2009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
影响力:此案引出了2009年一个新词“网络反腐”,但与其说是网络反腐不如说是一场全民的反腐,它为反腐斗争注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周久耕案是网络反腐的重要成果,也进一步证明了网络反腐的重要性,彰显了网络反腐的巨大力量。网络监督,虽然是民间行为,但其强大的监督功能,已得到了官方的重视。
4、开平案主犯二许各以六项罪名在美国被判刑
案情:许超凡等人从1991年开始与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前行长余振东一同盗窃中国银行资产,总额高达4.83亿美元。案发时,3人以及他们的妻子均已逃至美国。美国西部时间2009年5月6日,美国联邦内华达地区法院作出司法判决,许超凡因犯有组织腐败犯罪、洗钱、跨州携带盗窃资金、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等六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许国俊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许超凡的妻子邝婉芳因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许国俊的妻子余英怡因同样罪名,判处有期徒刑8年。
影响力:因为引渡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一度使不少国家成为贪官的乐园。此案昭示天下:无论外逃罪犯如何狡诈,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可以使逃犯在其国籍国之外的国家或法域被定罪判刑,这体现了真正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5、违规排放胡文标案首以投放毒害性物质定罪
案情:2009年8月14日,江苏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盐城市“2·20”特大水污染事件嫌犯、原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文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同时合并其他罪行,决定对胡文标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影响力: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对违规排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当事人判刑。在当前中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大背景下,这一司法判决无疑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和标志性的意义。
6、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始作俑者两罪并罚
案情:湖南省邵东县学生罗彩霞被同学王佳俊冒名顶替,失去大学录取通知书,无奈复读一年;2009年10月26日,此案作出一审宣判,案件的始作俑者,王佳俊的父亲王峥嵘因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
影响力:此案引发的冲击并不在于王峥嵘的获刑,而在于它再一次把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姓名权、受教育权的问题摆到了人们的面前。
7、中华环保联合会启动环保公益诉讼首案调解
案情:2009年7月6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正式对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港集装箱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立案审理。这标志着我国首例由环保社团作为原告主体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全面启动。9月22日,中华环保联合会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
影响力:在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以法律诉讼的方式保护环境是一条可行且有效的途径,但是诉讼主体问题一直是一大难题,人们期待以公益性诉讼破解这一困局。虽然首例环保公益诉讼以原告撤诉而告终,但其开拓性的意义把此案引入了公众的视野。
8、张剑刺死暴力拆迁者属防卫过当被判三缓五
案情:2008年5月,张剑与本溪华厦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因拆迁协议问题发生争执,5月14日,张剑在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冲突过程中刺死保安赵君。2009年9月4日,本溪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剑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具有“自首”情节,并系“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影响力:虽然我国物权法已颁布施行两年多了,但强制拆迁、暴力拆迁问题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公民的财产权始终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地保护。徒法不足以自行,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需要立法,更需要司法的积极作为,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释放了一个良性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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