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uedongdy 发表于 2009-12-30 10:57:45

惊魂一箭



  事件:STRONG>


  一个花季少年,为何差点痛失左眼。本是亲戚的两家人,因为一只玩具弓箭反目成仇。商量赔偿,双方意见不合。受害人家属无奈将自己的亲人告上法庭,这起由弓箭惹出的官司将如何解决?


  很多农村家庭,没有钱给孩子买玩具,只有自己动手制作陀螺、弓箭等玩具,虽然这些所谓的玩具制作过程简易,玩起来也妙趣横生。但是这些玩具的安全性令人担忧,如果在玩耍的时候稍有不慎,就可能酿下恶果。


  9岁的小男孩叫王世界在自家院里玩耍。据医生的诊断,按照目前的状况,他的左眼今后将失明,也许他将终身残疾。究竟发生了什么,会改变小世界的一生?事情还要追溯到半年之前。2008年4月10号下午4点左右,王世界和几个小朋友在自家田里玩耍,其中一个小朋友从家里拿出来了一只竹制的弓箭,邀约大家比试比试各自的“箭法”。


  由于弓箭制作简单,在农村,只要有竹篾片、绳子和树枝,就可以轻松制作成一只简易的弓箭。当时,几个小朋友正轮流拿着弓箭,瞄准电线杆“射击”,玩得正起劲儿的时候,在山上割牛草的陈明有回来了。


  陈明有是王世界的大舅,但是由于年龄差距不大,时常在一起玩耍。小明有看到自己的侄子也在,就想来比试一下,看谁射得最准。于是,他从小伙伴手中夺过弓箭,对着电杆便射了起来,就在他拉动箭弦的一刹那,意外发生了。


  明明是对着电线杆射箭,怎么会突然射到王世界的眼睛了呢?难道箭头会转弯吗?


  原来是小伙伴们不愿意让陈明有玩,所以当陈明有抢过弓箭,正要展示自己的“箭法”时,其他的小朋友就说,“这个箭是我的,不给你射”,因为受到一旁小伙伴的干扰,陈明有就把箭给射歪了,而且正好射中小世界的左眼。


  懂事的小世界回到家并没有把受伤的情况告诉外婆,而是独自忍受了这份疼痛,直到第二天外婆发现小世界的眼睛又红又肿,这才把他送往董马医院进行救治,随后打电话给远在邱北打工的父母。


  小世界的母亲得知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晚饭都没顾上吃就连夜赶往西畴县照顾受伤的儿子。


  据医生说,在董马医院医治不了,必须转到西畴县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不然很可能会造成左眼失明。看着可怜的儿子,小世界的父母悲愤交加,他们找到了射伤孩子眼睛的陈明有家,要求补偿儿子的损失。然而陈明有的父母却并不知情。


  虽然当时陈明有没向父母坦白他做的错事,可是经父母追问,小明有还是一五一十地交代了当时的情况。陈明有的父母认为,确实是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该承担的还是要承担,于是,陈明有的父亲陪同王世界一家来到了西畴县医院。


  由于小世界的伤情严重,2008年4月29号,他被送到了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继续接受治疗,而这时,一直陪同他们治疗的陈明有的父亲:陈召鹏却不见了人影。


  你家孩子把我家孩子给弄伤了,理应是要赔偿损失的,更何况两家人还是亲戚,怎么这陈召鹏却突然变卦了呢?


  陈明有的父亲陈召鹏说出了自己的苦衷:“我到处找借都借不到,你喊我去借贷款,没有谁来给我担保。”


  陈召鹏态度的转变让陈明梅一家陷入了困境,为了给儿子医治疗眼睛,夫妻两人四处筹钱。2008年4月30号,医生给小世界进行了左眼晶体和玻璃体部分切除术。2008年8月11号,医院又决定给小世界做左眼二期人工晶体植入术。小世界的父母对这次手术寄予了全部的希望,他们希望儿子能从此重获光明。然而,手术过后,小世界的左眼几乎看不见50厘米以外的任何东西。经过云南鼎丰司法鉴定a>中心鉴定为重伤,构成八级伤残。


  2008年8月20号,小世界出院了,虽然左眼视力几乎为零,但是为了不耽误学业,懂事的小世界又重新返回了学校。


  小世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这也给父母带来一丝欣慰。然而,面对8级伤残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小世界今后的人生又将怎样度过呢?


  无辜的小世界承受着伤痛的折磨,他不知道给他造成痛苦的人不愿意为他承担责任,不再为他支付医疗费用。为了给孩子治病,陈明梅一家早已一贫如洗,这时候,他们想到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审判:STRONG>


  2008年10月,小世界的父母代表儿子将陈明有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49861.75元。西畴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上,双方针对陈明有到底该不该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原告方认为,是由于监护人的管理教育不到位,才造成了王世界左眼残疾的事实,被告理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而被告却认为,陈明有做为一个年满14周岁的六年级学生,对这些事物他是有一定的认知能力的,所以说让那些小孩子站在那里,用箭来射,这个都是由于监护人疏于管理,疏于教育。原告所提出的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尽管小世界的伤害实实在在地摆在那儿,可在法庭上,被告却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面对这样的情况,法官将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


  法院经过调查后认为,原被告在玩耍的过程中,的确是被告陈明有误伤了原告王世界的左眼而致残,对伤害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2008年11月25号,西畴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内容为:一、由被告陈明有的法定代理人陈明有的父亲:陈召鹏、冉启平赔偿原告王世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麻醉保险费、住院到定残之日的护理费等共计33906.65元的80%,合计27125.2元。


  二、驳回原告王世界及其法定代理人王朝德、陈明梅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STRONG>


  法院为什么做出这样的判决呢?让我们听一下法官对本案的判决理由和依据。


  陈万敏(西畴县人民法院鸡街法庭庭长):这个案件对受害人王世界本人来说,这次伤害除影响其学业以外,将来成年后,对事业、婚姻负面影响也是无法估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第一百三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本案已对王世界的残疾进行了赔偿,所以,本案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请求依法驳回。


  一只小小的弓箭,惹出了一场官司,酿下了如此严重的恶果,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撇开这只弓箭,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家长在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条件之后,是否应该对孩子的安全给予更多的关注,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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