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霸道 发表于 2009-12-30 10:57:45

不该发生的血案



  事件:STRONG>


  五十老妇深夜被打,究竟是谁下此毒手。老妇重伤死亡,破碎家庭将何去何从。儿子为何要伤害自己的亲生母亲?法院将做出怎样的判决?


  2008年1月22号凌晨四点,楚雄州大姚县某村和以往一样平静。正在熟睡之中的村民何连武突然被一阵异常的响动惊醒。


  被惊醒的何连武从床上坐了起来,朦胧中看见一个人影站在床头。他顺手打开台灯,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老伴的后脑勺鲜血直流。再定睛一看,床边的人影手里竟然拿着一根铁棍,这人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何开龙!


  惊魂未定的何连武不知道老伴伤势如何,本来想马上把老伴送到医院,可是儿子用铁棍顶着自己的胸口,不允许他起床。何连武在床上不敢动弹,只能轻声呼喊妻子的名字。可是这个时候,妻子因为失血过多,已经晕了过去。就这样,何开龙手持铁棍守在父母的卧室门口,一言不发,父子俩就这样僵持着,直到凌晨七点,何开龙才离开了父母的卧室。


  据何连武的侄儿说,他赶到叔叔家的时候,看见婶婶躺在床上,被子上到处都是血。刚才离开的何开龙又溜了回来,把一些止血药洒在婶婶的额头上,侄儿急忙背上婶婶到了乡卫生院救治。


  1月22号早晨八点,何连武和侄子一起,把深受重伤的妻子杨翠珍送到了乡卫生院。8天以后,1月30号,杨翠珍伤情加重,医治无效,被丈夫接回家中,中午离开了人世。随后,儿子何开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审判:STRONG>


  2008年7月14号,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的家庭血案。


  公安部门的尸检结论表明,杨翠珍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右侧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被告人何开龙已经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但是他声称当时天很黑,看不清母亲的样子,也没有想过要打死母亲。自己当时我只是只想打她的脚。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本案的被告人何开龙向自己的亲生母亲下此毒手呢?


  本案的审判长,楚雄中院刑一庭庭长董波介绍:经合议庭初步评判认为,本案被告人何开龙因向其母杨翠珍索要钱财未果,趁其母熟睡之机,用铁撬棍敲打其母头部,致其母杨翠珍经抢救无效因颅脑损伤死亡。


  苏天喜(本案主审法官):直接导火索是那一天他跟他妈妈要600元钱,说是要拿这个钱去买两道门装上。何开龙为什么要装门呢?据何开龙在公安机关供述,在事发前两天,因为琐事他把自己卧室和卫生间的门踢坏了,他跟母亲要钱买两道新门。可是母亲认为,门是儿子踢坏的,就拒绝了儿子的要求。没要到钱,何开龙怀恨在心。


  事发当天晚上,何开龙从厨房里找来一根铁棍,悄悄走进父母的卧室,一棒打下去,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家庭血案。那么,本案的主人公何开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记者通过走访调查,试图深入了解这个25岁的年轻人。


  何家有一子一女,按照何开龙父亲的说法,儿子小时候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但是小学毕业回到家里以后,儿子好吃懒做的习惯就表现出来了,他从来不帮助父母干农活,反而要50多岁的父亲经常外出打工赚钱养家。20岁的时候,何开龙外出打工,回来以后变化更大。


  据说,何开龙外出打工的时候,与老板发生了矛盾,然后就辞职回家,回家后,他从不干活,晚上就看电视,而且这脾气非常暴躁,经常打骂家人。如果家人吃饭如果不等他,他回来就把碗筷砸得满地都是。


  父亲对儿子大逆不道的暴行非常愤怒,面对儿子即将受到的惩罚没有任何惋惜之情。


  在法庭审理期间,作为父亲,何连武向法庭递交申请,说儿子祸国殃民,不要留在世上,希望法院判他死刑。


  何开龙行凶被公安机关抓捕之后,至今没有一位亲戚朋友到看守所看望过他。就这样,原本应该拥有幸福生活的一个家庭,终于在不孝儿子的铁棍之下,一夜之间变得支离破碎。


  儿子何开龙和亲生母亲之间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是何开龙一直以来的恶习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漠视亲情、法律和道德的儿子终究闯下了弥天大祸。


  2008年9月16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恶性刑事案件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开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官说法:STRONG>


  苏天喜(本案的主审法官、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因为何开龙对母亲怀恨在心,心里面比较气愤,主要是想发泄一下他心里面的气愤,而不是他要把母亲一下就消灭掉,把她杀死掉。


  法官解释说,何开龙本人没有主观上的故意杀人动机,这是法院定罪量刑时的主要考虑。客观上,被害人确实也是救治了八天之后,因为抢救无效死亡,不是当时就死亡的。


  基于以上两点考虑,法院做出了判处何开龙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一审判决。


  针对何开龙残忍打伤了自己的母亲,最后导致母亲医治无效死亡,为什么不判处何开龙死刑呢?法官进一步解释说,这要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在法律上有什么样的区别来解释。故意杀人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而实施的行为,最后如果造成被害人死亡,就是定故意杀人罪。而故意伤害是主观上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有伤害的故意,结果虽然是死亡,但是他的主观故意不一样。


  对于何开龙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苏法官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首先,何开龙本人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平时都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一直依靠父母做农活、外出打工来供他生活,稍微不如意就对父母拳打脚踢。可是由于他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对他溺爱放纵,家庭教育跟不上,养成了何开龙孤僻自私的性格。


  一个25岁的不孝之子,竟然对含辛茹苦养育自己长大的亲生母亲,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真是令人不齿。不过,反过来一想,两位老人以前对儿子也的确很溺爱和放纵,家庭教育的缺失和不当与这起家庭悲剧发生的原因也不无关系。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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