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原副市长陈兴銮职务犯罪案开庭审理
这一案件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检察机关诉称,陈兴銮在担任东营市经贸委副主任,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东营市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自1999年夏天至2008年8月,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所送人民币、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美元、欧元以及贵重家具等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2100多万元。此外,他还涉嫌贪污50万元、挪用公款1600多万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从中获利160万元。从2001年至2008年案发,陈兴銮任东营区区委书记、东营市副市长期间,平均受贿“日进万元”。陈兴銮今年51岁,1978年从沾化县农业局打字员的岗位上考入当时的华东石油学院有机化工专业,后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石油大学炼制系有机化工教研室副主任,1996年12月任东营区科技副区长,开始从政。2008年9月4日被逮捕。
据悉,庭审已于30日下午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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