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tion 发表于 2009-12-31 20:06:16

勿令暴戾之气弥漫

北京大兴杀亲惨案发生后不久,惊魂甫定的人们又被湖南安化县更暴烈的杀亲事件夺去心魄。20条人命接踵伤亡,不过在半月之间。人们或以为这都只是些“个案”,不必小题大做。但若愿打捞伤痛的记忆,则类似“个案”实已不少。就在北京灭门案突发的当月,在云南,在河北,两名凶手的利刃,都沾满了亲人的鲜血。
弑父、屠母、杀子的人间惨剧,散发出可怖的暴戾之气。然而,同样可怖的暴戾之气犹如幽灵一般在四处游荡。此前,有阻止强制拆迁的自焚而死;再此前,有反对改制的围殴致死;再此前,有大学教师被学生菜刀砍死。至于从非亲非故间的肢体冲突中,从所幸没有构成伤亡的激烈争执中,更不难嗅到此种暴戾之气。
很多人愿意相信,那些杀亲的凶手不是精神有疾病,便是人格有缺陷,也即是说,他们和正常人有着显著的不同。而这正是真正的危险和危机所在。因为事实上,他们中有的可能精神有问题,而有的看上去和自信正常的人们并没有什么两样。倘以为从日常表现就可以识别一个人会否有暴戾行动,我们注定将为此种浅薄认知付出沉重代价。张牙舞爪的老虎固然可怕,但更可怕的是温驯的绵羊似乎在一夜之间变成了骇人的老虎。问题不仅在于绵羊的判断可能是一个严重错误,更在于那么多绵羊为什么会变成令人猝不及防的老虎。
中国人自古至今喜欢讲“气”,哲学家讲,军事家讲,医学家讲,“气功大师”更是离了“气”就几乎无法开口。只不知眼下这暴戾之气,该如何讲?它好像看不见也摸不着,似乎只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情绪或情感,但瞬间又能化为摧毁现实的物质力量。它好像只是偶尔从某处飘出的一声乌啼,但又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感染力。设若任其弥漫,则暴戾之气或将笼罩社会,瓦解人们的安全感,甚至成为撕裂社会的暴力。变革中的社会,人心易于激荡乃势所必然。人都生活在相对性当中,而物质进步的力量打破了先前的相对性平衡,改变了人们的相对性存在,并建构起新的相对性结构。在此过程中,一部分人感到时代的进步正是自己的悲歌。然而,在家庭,在社会,他们的心声没有人愿意倾听,或者他们根本就找不到表达的机会。凶手之罪固不可恕,而其情或有可悯,我相信,他们当中的多数都有一颗痛苦而破碎的心灵。但人们对他们的遭遇不屑一顾,任由他们欲言又止,任由无法排遣的情绪将他们的理性和意志碾碎;而当似乎是期待中的结果一旦出现,人们又大吃一惊。也许,我们需要人性化的动听言辞来温暖人心,同时需要更多耐心倾听的耳朵;我们需要健全的机制和制度来调整现实,同时需要更多呈现平等精神的圆桌。
在任何健康的社会中,家庭价值都处于价值体系的轴心地位。一个人毁灭亲人也毁灭自己,自然是对包括家庭价值在内的人伦价值的彻底否定,这应是暴戾之气的极端表现形式。然而,暴戾之气却是以蚕食、损毁价值的非极端形态得以养成。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以其浸润之功,几乎所向披靡,将生命至上、人格尊严、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公序良俗等价值之物踩在脚下。但失去了价值束缚,也就失去了价值归依,人生于是而有不能承受之重,生命于是而有不可承受之轻,社会于是而有暴戾之气。
人们或许会为凶手的残忍而怒,但更应为自己作壁上观而耻。人们或许会为无辜的死者而悲,但更应为自己不起而作为而痛。若不能自觉清除暴戾之气生成的土壤,则难免被杜牧不幸言中,所谓“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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