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人 发表于 2009-12-31 20:06:20

直选到直评,村干部感受全方位民主监督

少数人的治理局限大
率先开展村民直评村干部的江苏泰兴市纪委书记沈惠彪告诉半月谈记者,目前一些村干部不思进取,发展意识和发展能力不强,损公肥私、与民争利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很有意见。从村务管理和考评角度探究,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少数人的评判影响考评结果的真实性。以往的村干部考评机制主要由村民代表和党员代表参与,难以反映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加上一些代表长期固定不变,容易被村干部“同化”,影响了考评结果的真实性。
二是少数人的监督难以全面到位。各地通过村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小组等,拓展了农村基层民主监督的范围,但真正能够参与监督的基本上只能是农民代表,群众监督成了少数人参与的“小众”监督。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中,村组合并后行政村规模越来越大,少数人的监督难以全面到位,农村基层民主监督遭遇新难题和新考验。
三是少数人管事影响村民自治进程。长期沿袭的工作惯性,使得村级事务管理主要依赖少数几个村干部,村民的民主监督权往往不能得到充分行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村基层民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效果。
为改变这种状况,泰兴市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村民直评村官”活动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直评对象为任职半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村干部,参评人员为全体村民。整个活动包括“公示、探访、述职、质询、测评、改进”6个步骤,主要采取现场集中质询评议和无记名填写测评表的方式,“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或超过85%的为“优秀”,达到或超过70%的为“称职”,低于70%的为“不称职”。
在泰兴试点的基础上,目前泰州市四市两区有70多个行政村推行了“村民直评”,其中泰兴市已覆盖所有乡镇,直评的40多个行政村中,有16名村干部因测评“不称职”受到了处理。泰兴市泰兴镇三阳村经济基础好,干群关系也较融洽,是泰兴市“村民直评”的试点村之一。2009年9月8日,有1065名村民参与现场直评,户均1.3人,是过去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总和的20倍。直评现场村民发言踊跃,多次出现村民抢话筒的场景。村委会主任张荷根在群众测评中获得72张不满意票。他当时很不理解:“我负责村里常务工作,天天呆在村里,与村民接触最多,干的事也最多,应该满意票最多啊。”事后他分析,可能是由于工作作风急躁,一些事情没能和老百姓讲清楚,“我们的素质还要提高,不要感觉好像做了多少事,实际上离老百姓的愿望还是有距离。”
靖江市东南村村民盛卫先在直评时“刁难”村干部:“村前的老省道破旧不堪,多名村民因此受伤,这条路修还是不修?我已向市长热线反映过多次,一直没能解决。”村党总支书记王建兴诚恳答复:“这条路既没有废弃,市里也没有明确要修。作为市人大代表,我也在人代会上提过意见。但这条省道涉及好几个村,不是一个村能够解决的。对坑洼地段,目前只能用石子填一填。具体怎么办,我还真不好回答你。”
在泰兴市分界镇蔡楼村,600多村民热热闹闹地等待着村干部的集体亮相,村干部却有点腿软了,呆在会议室迟迟不露面。最后村党总支书记丁邦智大吼了一声,5位村干部才像大姑娘出嫁般红着脸走出来。
东南村村民仇玉华承认,近几年村里发展很快,村干部功不可没,“但现在村干部很少深入群众,希望他们能多听听群众的声音,既然有这个机会,我就来提提意见”。三阳村村民常裕儒表示,村民直评让双方有话当面讲,有意见当面提,有问题摆到桌面上,这才叫真正的民主,才会把干群之间过去的油水关系变成了比较现实的鱼水关系。为保证直评活动从形式到内容的真实有效,泰兴市在探索过程中,总结出必须要把握好的三个关键——
其一,保证村民参与的广泛性。参评人员原则上为全体村民,出席人数不得低于常住户数的90%。活动开始前,各村要将时间、地点、程序提前公开,广泛宣传,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直评活动以集中现场评议为主,规模较大的村可设分会场和流动票箱,或分块分批组织实施,确保每个村民都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其二,确保村民诉求表达的直接性。让民意充分表达,是直评活动的主要特点和核心所在,其中质询提问又是整个直评活动的重点环节,关键是给每个村民说话的机会。沈惠彪说,泰兴市每次直评都有镇纪委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凡弄虚作假者坚决追究责任。“曾经有一个村直评时走过场,村民们拂袖而去,令村干部下不了台。”沈惠彪介绍说,还有个村因组织不力,激动的村民纷纷质询,场面一度失控,“这正是基层民主真实的一面,我们不应该对此感到紧张,而应该考虑如何更好地组织”。
其三,保证问题整改的严肃性。对直评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村民质询的事项,如果不能很好地整改落实到位,将直接影响村民今后参与直评活动的热情。据了解,泰兴市首先将直评结果与村干部班子整顿挂钩,对满意度较低,特别是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视情况作出降职、免职、引咎辞职、调离、罢免等处理;对那些群众不满意票多的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责令辞职;对“不称职”人数达到一半以上的村级班子,由乡镇党委、纪委组织力量督促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抓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进行调整。
基层工作者认为,村民直评村干部是村民自治关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实践,为识人用人选准干部拓宽了视野。随着村民直评活动的逐步展开,广大农村有望实现全民监督。(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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