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2010年1月起全省法院判决书上网公开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曹建国表示,根据陕西省法院系统《关于全省法院裁判文书网络公开的规定(试行)》,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各类判决书及裁定书等,将通过法院网公开。曹建国介绍说,《裁判文书网络公开规定》要求各级法院最晚要在每月第十个工作日前完成本院上月裁判文书上网,每件文书在网上公开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及未成年人犯罪等未公开审理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劳动争议、医疗纠纷、名誉纠纷等案件,根据有关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可以不公开。
据了解,各级法院通过网络公开裁判文书要履行相应的审核程序,对不及时公开、不严格履行审核责任、未经审核公开、擅自改动等行为要及时监督纠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所在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曹建国表示,网上公开裁判文书,对于提高司法审判水平、维护司法公正和接受群众监督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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