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将全市通报 借以约束基层干部
此前,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讨论《办法》时曾透露,对于区县政府的考核,将采取百分制与加减分相结合的方式,百分制考核“日常检查 社会意见 转变职能(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情况),加减分考核“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情况、行政问责情况”。《办法》已于去年实施,但十八区县政府去年的考试成绩暂未对外发布。重点考核区县政府行政决策能力
《办法》规定了7项考核内容,细化为23个指标,除了“依法规范市场准入、加强行政审批监管”等区县政府的行政职责,《办法》着重提出,重点考核区县政府的行政决策能力,如区县政府是否制定了行政决策的制度和程序、是否建立了行政决策的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已采取的行政决策是否合法。
此外,区县政府的信息公开程度,即是否通过信息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也被列为考核重点。
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任用重要依据
市政府作为考核主体,下设领导小组,通过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抽查三种考试方式,考核区县政府的依法行政情况。考试成绩由“日常检查计分”和“年终综合评分”产生。
《办法》写明,自去年起,北京十八区县政府每年都要接受一次按《办法》进行的依法行政大考,考试成绩与官员仕途直接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组织人事部门一方面确定区县政府领导班子的政绩,另一方面确定每个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结果还将存档,作为日后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此外,考试结果还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考核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区县政府,将被责令限期整改。
■ 专家说法
约束基层干部滥用权力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表示,最近几年,北京对于官员干部的考核越来越严格,“这可以约束官员手中的权力,防止官员滥用权力,过度使用权力,伤害群众利益,同时防范部门不作为。”
汪玉凯称,与此前的区县依法行政“考题”相比,《办法》有两个亮点:“信息公开”写入考核内容,2008年开始的信息公开对基层政府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行政决策的考核力度加大,“去年7月,国家发布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对决策失误做了细节规定。北京把区县政府的行政考核跟决策能力相结合,是国家政策法规在基层政府的具体应用。” (王姝)
不同媒体报道:北京规定:区县领导任用将与依法行政进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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