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广开渠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减少再犯罪
据介绍,辽宁省命案发案率曾居全国前列,相当比例的重特大凶杀案件是刑释解教人员所为,对此辽宁省委将控制命案高发作为一项课题研究并着力破解。根据辽宁省综治委提供的情况,自2004年以来,全省每年的刑释解教人员数逐年上升,每年衔接管理8000人左右。在这些人中,相当一部分是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对社会存有不满情绪,如果不能予以有效的安置帮教,很容易脱管失控。
辽宁省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佟甫告诉记者,这两年全省抓住“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省”的契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工作机构得到健全,现已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网络。2008年,在全省劳教所抽调300干警,充实到司法所,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力量;2009年,辽宁省司法厅又从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退休人员、干部、教师、村和企业负责人代表中选聘安置帮教志愿者,目前已有1970名安置帮教志愿者在基层发挥作用。
为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或犯罪、危害社会,辽宁省各地逐步探索出多种安置帮教办法。比较典型的是克服“衔接手续不规范、户籍管理不到位”弊病,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早在2006年,辽宁省就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通知》,对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管理以及监狱、劳教所等司法行政部门所应担负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解决长期以来回归社会人员接续教育、衔接管理职责不清、制度不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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