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社会 发表于 2010-1-6 16:59:34

夏忆雪律师的午夜惊铃



  其实,我每天都会在晚上10点钟之前关掉手机的,但就在那一天我疏忽了这个“程序”。也就是在那天午夜,夏忆雪律师a>竟突然给我打了个电话,似乎在冥冥之中,我的这次疏忽就是为了她。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给你打电话会不会太晚了。”她的声音似乎有些不安:“但我还是忍不住要给你打电话,因为我知道在我所有的朋友当中,只有你才能理解我这一刻的心情,也只有你才能给我指点迷津。”


  我笑了,说,“如果我说你没有打扰我,那是不诚实,如果承认你打扰了我,似乎又太不礼貌。我好像只有这样告诉你,我欢迎你的打扰。”


  她也笑了,说“我遇到了一件很麻烦的事,我想尽可能简要地把案情告诉您,请你给我出个主意,可以吗?”


  “可以的。”我听出了她内心的慌乱,安慰她说:“不必太急,慢慢说,离天亮还很早,我们有的是时间。”


  她说:“我是在J省给你打电话,前几天我接了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很着急,我立刻就过来了。被告人叫吴杰,被捕之前是市建委的一个工程师,他曾举报过建委主任受贿的问题,现在建委主任被逮了起来,可建委主任一口咬定给自己行贿的人也给吴杰送了三万块钱,这是他听行贿人屈成龙亲口说的。于是纪委就找到了屈成龙,屈成龙开始不承认,说根本就没这回事,但纪委的人就对屈成龙刑讯逼供,让他光着背,穿上湿透了凉水的衬衣,站在空调的出风口,让空调吹冷风。见他还不招,就又让几个粗壮的武警轮番打他,他的一条腿都被打断了,最后他才不得不在纪委编好的笔录上签了字。于是吴杰就被依受贿罪被抓了起来。现在案子已进入起诉阶段,今天我找到屈成龙了,想让他出庭作证,说个实话。他说纪委和检察院都不让他出庭,他不敢去,他的一条腿已经断了,他不想再断另一条腿。”


  “纪委为什么要故意制造这个冤案呢?”我有些不解。


  夏忆雪律师a>说:“听吴杰的家属说,建委主任有个亲戚在市里当官,他知道是吴杰举报的建委主任,十分生气,故意让纪委这么干的。”


  “那屈成龙对吴杰的评价如何?”我想分析一下几个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看看他们有没有某些可能。


  夏忆雪律师a>说:“屈成龙说吴杰是市建委里最好、最正直的人,其他与工程有关的人都收了他的钱,有人甚至不给钱就刁难他,逼他送钱。唯独吴杰,他送了都不要,他说他真的不想冤枉这样一个好人,但纪委说如果他不承认送给吴杰三万元,法院就会按行贿罪判他的刑。他不想坐牢,更不想死。”


  我提醒夏忆雪律师a>说:“你可以要求证人屈成龙出庭质证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屈成龙不出庭,如何质证,不质证,法院如何认定吴杰有罪?”


  这下轮着夏忆雪律师a>嘲笑我了:“原来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呀,可法院说刑事审判证人不出庭是常事,只要有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就可以定罪了,还说你看人家重庆法院审李庄案,被审的还是个大律师a>呢,还有全国那么多媒体关注,人家八个证人不照样一个都没出庭吗?我以为我孤陋寡闻,原来你大律师a>也是孤陋寡闻呀。”


  夏忆雪律师a>的这一番话,噎得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我知道李庄案会对全国的刑事审判造成恶劣的影响,但没想到这么快就立竿见影了。


  “这么说,你的当事人吴杰就‘死’定了。”我说:“你千万记住,不要再去找屈成龙,更不要得罪检察机关和法院,否则,你的下场也会和李庄一样。切记,刑事辩护千万不要接触证人,这是刑辩律师a>之大忌,中国律师a>为此而‘牺牲’的可以统计得上来的就有几十个了。”


  “可不接触证人,如何了解案件真相?”


  “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也许只是为了你,我最近也会写出一篇文章,专门介绍刑事辩护律师a>如何向证人了解真相的技巧。只是这个案件,你就此打住吧,不要再往前走一步,否则你就会立刻掉进坑里,这是我的肺腑之言,请你一定要听话!”


  “那吴杰这个案件不就成了冤案吗?那还要我们律师a>干什么?”


  我无言以对,只好耍起了圆滑:“这是政治,司法部不是让律师a>讲政治吗?你不是看过我的博客a>吗,上面有一篇文章《政治,南无阿弥陀佛》,说政治就是流氓,他们这是耍流氓呢,他们要把一个好人往死里整,你想去救这个好人,他们就不得不把你也一块儿给灭了。不然的话,吴杰被错拘、错捕、错关的责任谁来承担,并且他们的面子往哪儿放?面对这样一群流氓,你一个人的力量太微不足道了。我们是要想办法尽可能地做一个好人,也要尽可能地去帮助好人,但前提是必须首先保护好自己,如果你连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去救助别人呢?”


  “我知道你说这番话是为了我好,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是那么明确,他们为什么不执行,这样下去,咱们中国一年要出现多少冤假错案呢?这对我们的政府,我们的党有什么好处呢?他们不是口口声声地要代表人民利益、党的利益至上吗?他们这样做不是残害忠良,损害党的利益吗……”


  夏忆雪律师a>越说越激动,我不得不打断了她的话,开玩笑说:“你还年青,不免天真,我都是老江湖了,还有人在网上说我太天真了呢。其实我每天写文章在网上给人看,不就是为了让大家明白,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就是司法公正!有了司法公正,政府有信誉,执政党有威望,人民群众有幸福感。但许多人特别是一些官员,并不理解这个道理,你为了他们做好事,他们还有可能象疯狗一样反过来咬你一口,这就是我们国情。”


  “他们就不怕有一天也会遭受同样的报应?”


  “他们每一个人都不会相信他自己也会有那一天的,但我可以肯定的说,他们当中有许多人都会有那一天的。当年的刘少奇主席被揍得鼻青脸肿的时候,他多么希望《宪法》能救他一命啊,可红卫兵和想整他的那一帮人还记得《宪法》吗?审判“四人帮”时,他们不也想请律师a>吗?可后来为什么又拒绝了律师a>的辩护?因为他们明白,在中国这种司法制度下,他们就是真的没有罪,请律师a>也没有用的。我猜想无论是被活活整死的刘少奇主席,还是后来被“公开”审判的“四人帮”,他们在无奈之际,都可能羡慕过美国的司法独立,只有不受权力干扰的司法,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法公正。”说到这儿,我想起来听我说话的也是法学院的高材生,自知班门弄斧,就立马打住了。


  见我不说话了,夏忆雪改变了话题:“你对重庆审的李庄案有什么看法?”


  我说:“没什么看法,不可能有奇迹发生,李庄‘死’定了,无论他有没有问题。我之所以说是问题,我认为李庄最多也就是有违纪的问题,根本不可能存在有罪或无罪的问题。当然,这只是我根据媒体上报道的情况作出的判断。”


  “你原来在我不愿做律师a>时,鼓励我还是做律师a>,现在我又做律师a>了,遇到这种情况你又让我打退堂鼓,你出尔反而,我有机会非得找你算帐不可。”夏忆雪律师a>知道该说的都说完了,于是就耍起了“刁蛮”。


  我说:“帐,我们有机会算,上一次我们不是谈到要去一次华山吗?我们可以在华山一叙,也许回来后我又有文章可做了。”




  “好哇!”夏忆雪律师a>说:“咱们一言为定。不过你得提前几天告诉我时间,以防与我的开庭或其他事情有冲突。”


  挂上电话,我久久不能入睡。我在想,证人不出庭作证,纪委、公安或检察机关随意“制造”一个笔录就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置于死地,这太危险了。这样明白的道理,还有《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当官的可以不清楚,老百姓可以不理解,但法院为什么也不明白呢?当然,法院就是明白了这个理儿也没有用的,当地的官员一句话,他们就得放弃法律和原则,很懂“政治”地照办。因为中国的法院是没有独立的司法权的,法院和其他执法机关只是为权势者看家护院的家丁。只是他们制造了冤案,又不准蒙冤者上访,这样做不是逼着别人“背负着委屈过一辈子吗?”这不是逼着那些不甘心的人像杨佳一样拿起大刀去砍他们吗?他们这样做不是自掘坟墓吗?


  这是为什么?


  纵深阅读:STRONG>


  《一个女律师a>的难言之隐》http://www.dffy.com/xiaoyaofawai/suibi/200808/20080807162618.htmA>


  《给夏忆雪律师a>的致歉函》http://www.dffy.com/xiaoyaofawai/suibi/200810/20081011122510.ht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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