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小妖 发表于 2010-1-7 11:05:24

金融领域犯罪呈高发态势 手段不断翻新专业性强

金融犯罪案件因其专业性强、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等特点,办理起来往往会遭遇社会期望值高与检察官知识储备不足的矛盾。应运而生的金融犯罪公诉组破解了这一难题,有效打击了这一领域的犯罪。然而,在金融犯罪手段日新月异的今天,职业公诉人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新年伊始,记者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获悉了这样一组数据:自2008年年初至2009年年末整整两年间,该院共受理各类金融犯罪案件70余件近200人,案件涉及证券、保险、银行、税务等各个领域,涉案金额从几千万到几亿元人民币不等,有些甚至高达几十、几百亿元人民币。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近两年来办理金融领域犯罪案件的实践来看,这一领域犯罪态势仍然高发,而且呈现出新的特点———犯罪手段专业性极强,且不断翻新;犯罪金额特别巨大,案件敏感度高;案件情况复杂,社会影响面大。
  手段不断翻新专业性强
轰动一时的“亿霖木业案”就是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办理的。
2009年6月17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亿霖木业案赵鹏运等28名被告人非法经营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对赵鹏运等24名被告人维持原判,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张建军等4人依法减轻或免于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的案情显示:自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赵鹏运等28人领导、组织、发展传销队伍,以亿霖集团为依托,以合作托管造林为名,在北京、内蒙古、辽宁等11个省、市、自治区的45个县、市、区,累计以传销手段销售林地面积52万余亩,销售金额近20亿元,扣除退地因素,净销售林地面积40余万亩,净销售金额16.8亿余元……
公诉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这起传销大案中,涉案购林人达22000余名,涉案卷宗多达2500余册。
在该院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中,除亿霖木业传销大案外,还有各类形形色色的金融大案:有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大肆招揽客户的非法经营大案;有数十人参与的贷款诈骗大案;有利用虚假按揭形式骗取银行贷款的特大诈骗案;有“生态源”特大集资诈骗案以及涉及保险领域的职务侵占大案等等。办案检察官调查发现:卢某等7名被告人对外以公司的名义大肆招揽客户,吸引1000多名客户到其提供的非法网络平台上进行非法期货交易。在交易中,被告人采取了集中交易、保证金交易、每日无负债结算、强行平仓、对冲交易等机制,非法经营金额高达700余亿元人民币。
由于该案涉及期货、黄金现货交易等金融领域里的复杂运作,这类案件在北京尚属首例。从此案收案伊始,该院金融公诉组就先后前往上海市和杭州市等地检察院就同类案件进行沟通交流。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5月27日,该院就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专业化公诉组———金融犯罪公诉组。5年来,金融犯罪公诉组成功办理了一大批在北京市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特大金融犯罪案件。但是,面对这起专业性极强、运作关系复杂、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非法经营案,金融犯罪公诉组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
  社会影响面大敏感度高
“这类案件敏感度高,往往会因案件情况复杂,产生很大的社会影响。”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一位负责人特别强调说。
办案检察官讲述了这样一起案例:杨某在担任北京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以销售汽车为名,与事主签订委托合同。后事主发觉被骗,陆续以同一诈骗事实为由向某区公安分局报案,报案金额总计高达人民币400余万元。然而,杨某在逃匿1年多之后才被抓获归案。
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办案检察官接手此案后,经过缜密分析认为:“本案数十名被骗事主举报的材料及线索,内容及指向的对象具有同一性,均明显反映出涉案汽车公司人员有涉嫌诈骗犯罪的事实,而且诈骗金额高达400余万元,应当符合立案标准,侦查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立案,且该类案件明显属于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对于该类敏感度高、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侦查机关处理时应当谨慎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据透露,正是由于立案不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追缴赃款的最佳时机,致使数十名事主的损失无法得到追偿,从而直接导致众多涉案事主对司法公正产生误解。
尽管承办检察官、检察院各级主管领导、控告申诉接待部门多次向前来申诉的案件受害人进行解释、疏导工作,但受害人依然情绪激动、言辞激烈。
目睹这些场面,一名检察官感慨地说,金融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该类案件的审理需要与其他部门协同作战,形成有效的衔接并相互配合。因此,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已经成为金融犯罪公诉组探索新途径的重要方式。(杜萌 吴春妹 郭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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