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凉茶 发表于 2010-1-7 11:46:36

律师也撒娇



  北京律师a>李庄在重庆被刑拘、被逮捕、被审判。


  这个消息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


  说是许多人,就我有限的视野仅仅注意到有法学专家,但更多是律师a>,似乎终日为奔波的普通民众并不关心。


  律师a>在中国可能在20万人之内,不知道能否称得上一个阶层。


  我注意到有人所称的新阶层中确实包括律师a>。


  律师a>,有文化、有知名度、有社会知识、有财富,懂法律,懂人情事故,算得上我理想中的有点钱有点闲有正义的士绅阶层。


  不过,这几年律师a>的名声也与中国的各个行业一样,有点“让人喜欢让人恨”。


  据说在以全民幽默著称的美国,有许多关于上至总统、下至乞丐的笑话。特别是对又爱又恨的律师a>,美国人的这种天赋更是发挥的淋漓尽致。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块墓地上,有一律师a>长眠之后,惟恐后人忘记,自制墓志铭一展示会,上书“这里长眠着一个正直的人,一个律师a>”。结果他真得没有被忘记,路过的美国人都说,“真奇怪,这么小的一个墓穴里竟然能盛下两个人”。美国人的幽默以至如此。(参见拙作《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176页)


  估计这个笑话来形容中国律师a>也差不到哪儿去。


  李庄案发后,许多律师a>从法律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同业中人予以声援自然应当。因为就我看来,允许嫌疑人、被告人动辄指控其辩护律师a>涉嫌犯罪,确实是件危险的事。这不但让律师a>执业风险处处存在,似乎与人的一般情感和普通道德也不相容。


  但有律师a>竟然放言不再代理刑事案件甚至于不再当律师a>,我认为就有撒娇之意。


  这个不用解释了吧?我们每个人其实每天都在做。


  孩子考试得高分了,家长没有充分表扬,孩子会撒娇说下次要考差一点;大人工作成绩突出没有被领导表扬,也会在领导面前撒娇下次要撂挑子;子女孝敬父母,父母如果不领情,子女也会给老人暗示要表扬一下。呵呵,这就是我们的国情。律师a>受到点委屈,当然也要找人撒娇一下。


  不禁想起了马克东案。2008年5月广东马克东律师a>被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该案在律师a>界及法律界很有影响,但公众却表现的并不太关注,与同期的许霆案相比可谓天壤之别。这在以报业发达著称的广州特别明显,而马本身是在广州执业的律师a>,许却是山西的一个农民,广州的外来打工者。为何差别如此悬殊?很多人士评论,认为公众对律师a>的不良印象所致。


  饶是如此,公众当然离不开律师a>。


  我在政府工作,与许多领导干部有接触。发现他们对律师a>真是既怕又恨,往往说,“这个事后面有律师a>在出主意”,“都是律师a>在搞事!”言谈之中,对律师a>很是不齿。


  但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些落马的官员在法庭上却概不例外的聘请律师a>出庭辩护。


  呵呵,真是个有意思的现象。这与美国人的心理并无差别。


  就我看来,律师a>李庄被抓,但其他律师a>仍然要执业。你学的是法律,不干法律事务,还能干什么?


  但生活在继续,我们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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