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拼来灭顶之灾--宁夏警方速破抢劫杀人焚尸案
凶案现场惨状触目惊心这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10时许,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一群众报案: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一处山沟内发现两具尸体,且有被焚烧的痕迹。
接到报案后,中宁警方立即带领刑侦、法医及相关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这是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凶案现场,破获过许多大案的侦查员们都被作案手段的凶残深深触动:在金沙村山水沟西侧山一个土坡下,有两具女尸,其中一具尸体呈俯卧状,尸体被焚烧呈焦黑状,没有外伤,周围留有大量抓爬和挣扎的痕迹,初步判定为焚烧致死;不远处发现另一具尸体,尸体呈仰卧状,被焚烧,头部右侧有20余处刀伤,尸体周围有血泊和大片喷溅状血迹,现场留有新鲜的轮胎痕迹和足迹。
中卫市委书记刘云、中宁县委书记张兴斌指示要迅速破案,并多次过问案件的进展情况。
现场勘查,其中一具女尸身边有一个未被完全烧毁的提包,里面有一张身份证,经确认为马某某,女、40岁,家住灵武市宁东中心区,干警推测这很可能就是其中一名受害人的身份证件。中宁县公安局立即派人前往灵武市核查受害人身份,并进行调查走访。
很快,灵武调查组反馈了情况:2009年12月30日晚8时许,灵武市宁东镇居民马某某、王某某在宁东镇中心区建设银行柜员机取款后准备到灵武灵新煤矿办事,后下落不明,手机也已关机。经受害人家属对尸体辨认后,确认就是当日失踪的马某某与王某某。
警方联动五日锁定凶犯
尸源的确认,为下一步侦查工作明确了方向。自治区公安厅有关领导亲自协调,中卫、银川、吴忠警方密切配合,成立专案组,下设宁东、红寺堡、中宁、技术分析、信息汇总5个侦查小组,调集100余名警力开展工作。天罗地网迅速形成。
很快从红寺堡传来消息:案发当日23时许,有一个戴眼镜、穿黑色风衣的年轻男子,拿着王某某的银行卡在红寺堡农业银行柜员机上分5次取走了7300元现金。综合分析,公安部门将该案定性为抢劫杀人案。
正值新年元旦,专案组民警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地加班工作,渴了喝口矿泉水、饿了吃口方便面,困了蜷在车里打个盹。多位民警都是连续几个晚上睡不上一个囫囵觉,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喊累喊苦、没有一个人埋怨……5天5夜,侦查员走访了上万名群众,对2000余辆车逐一进行登记排查。调取各路段监控一遍遍比对,其中仅模拟作案车轮胎印记的侦查实验就做了整整一天,反复模拟了200多遍。
在全体参战民警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轨迹、准确时间、乘用车辆型号逐步确认。1月5日,一辆车牌号为宁E01159的黑色福特福克斯轿车进入侦查员的视野。通过调查,侦查员发现该车和犯罪嫌疑人作案路线、时间吻合。这是中宁县城某租赁公司的轿车,通过对汽车租赁公司的进一步调查后,确定了该车正是犯罪嫌疑人使用车辆。当晚,专案组制定严密的抓捕方案,一举在中宁县平安东街某宾馆内将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30日,4名犯罪嫌疑人在灵武市宁东镇中心区踩点,恰巧遇到受害人马某某、王某某从建设银行取款出来招手打车,几次未能打上。由于宁东镇出租车较少,打车困难,经常有几个人拼车和私家车拉客的现象。犯罪嫌疑人李军驾驶轿车看到马、王2人招手打车后,便与其他3名同伙合谋抢劫2人.
李军叫3名同伙下车后,把车开到两名受害人跟前.将2人拉上后,又到前面将3名同伙一同拉上。上车后,马文杰、田震便坐在马、王2人两边,并掏出匕首威胁2人,并将两人手机抢走关机。随后胁迫2人拿钱出来。马某某将从银行取出的3100元钱交给犯罪嫌疑人,要求不要伤害她们。但李军拿到钱后仍对2人继续挟持,并准备前往中宁。途中犯罪嫌疑人搜了受害人的包,发现受害人携带的1张银行卡,便威逼受害人说出密码。当车行驶至红寺堡后,谭鹏在红寺堡农行分5次将卡内的7300元现金取走。4名嫌疑人因害怕受害人报案,遂起了杀人灭口的意念,当车行驶至中宁后,李军在一加油站买了30元的汽油,将受害人拉至中宁县余丁乡金沙村的山水沟内,将2人杀害后焚尸。
4名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相信,他们早已毁尸灭迹,警方一定无迹可循。当冰冷的手铐套在他们手上时,4名犯罪嫌疑人仍然不相信警方竟能如此神速。
面对审讯,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们将永远无法洗净罪恶的灵魂。(王建宏)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