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mjd 发表于 2010-1-13 15:44:06

广东雷州原政协委员强奸12岁女学生终审获刑5年

2009年4月,雷州市原政协委员、雷城第一小学六年级数学老师戴澈涉嫌强奸在其家中补习的一位12岁女学生,被雷州市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逮捕。同年7月 8日,雷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由于雷州市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戴澈提起公诉,此举遭到了受害人家属强烈反对。
事件经披露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09年7月30日雷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书,以强奸罪判处戴澈有期徒刑5年。雷州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戴澈无视国家法律,对幼女进行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戴澈和受害人家属对此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戴澈认为法院定罪量刑过重,受害人家属则认为法院未按照有关法律来判决。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戴澈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而作为公诉人的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则未做抗诉的表态。
目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维持原判。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广东雷州原政协委员强奸12岁女学生终审获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