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岳宁等31人涉黑案一审:黑老大岳宁被控8罪名
人涉黑案,“涉黑”老大岳宁被指控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行贿罪,容留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八项罪名。据检察机关指控,自1998年以来,岳宁先后纠集张勇、李亚玲、曾令伟等人,逐步形成了以岳宁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勇、李亚玲、曾涛、曾令伟等为骨干成员,以贾克鸿、石砂、刘伟、徐丽丽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岳宁所承包的娱乐场所为依托,通过组织卖淫、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积累了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岳宁的领导、指使、授意下,为了岳宁及该组织的利益,在南岸区、渝中区等地,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组织卖淫、行贿、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容留吸毒、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贿赂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并利用其包庇、纵容、帮助,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2009年6月16日下午,岳宁为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安排国程公司和白宫夜总会的财务人员、行政人员彭家利等人清理销毁财务会计资料。岳宁于1997年购买一支小口径运动型手枪,并将手枪存放在其住所内。2001年,该手枪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该枪支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制式枪。
与此同时,该团伙其余30名被告人因涉嫌犯有二至八个不等的罪名受到检察机关指控。
在今天的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岳宁表示:“基本属实。”
因涉案被告人多、案情复杂,本案的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6天。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黑除恶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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