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了d 发表于 2010-1-15 08:28:04

云南昆明一网民因上传一段淫秽小说被罚款

据经办此案的民警介绍,2009年12月29日17时,昆明市公安局网监支队向盘龙分局网监大队提供线索称:在穿金路某小区,有人涉嫌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接到线索后,盘龙分局民警立刻赶到这个小区,对犯罪嫌疑人住处进行了检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利用计算机编辑程序上传到手机WAP网,并通过手机WAP网传播淫秽信息。
经查,王某以前曾做了一个实验性的网站,并传了一段淫秽小说到网站上。去年8月,该实验网站联网后,网民只要访问这个手机WAP网站,就会看到那段淫秽小说。面对民警,王某承认了利用计算机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
经民警教育,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考虑到王某配合调查态度较好,警方根据相关法规给予其500元的罚款处罚,并删除了那段淫秽小说。
新华网法治频道专题:打击网络淫秽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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