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质量评估体系强化司法审判管理
福建省高级法院院长马新岚说,今年,福建法院将注重源头化解矛盾、着力清理积案、持续调解优先,发挥基层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探索延伸司法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持续深化“好作风、好绩效、好形象”专项作风纪律整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突出追责体制建设。马新岚介绍,全省法院将构建网络数据平台,建立以“管案”“管人”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管理和工作绩效考评考核两大体系,统合审判执行、政务事务、组织人事三项管理,健全“审判质效评估管理办法”“案件评查办法”“业绩档案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四项框架制度,促进立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精细化运作。
马新岚表示,司法审判管理要以司法思想正不正、司法能力强不强、司法质量高不高、涉诉信访多不多、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好不好为主要内容,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执法考评机制。
马新岚提出,要大力加强司法监督。严密全程监控,建立司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审判活动网上监督、审判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全程化、实时化、动态化管理监督;落实审限跟踪预警监督机制,全面实施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加强规范建设,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统一评查标准,扩大评查范围,提高办案质效。接受外部监督,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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