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巴kala 发表于 2010-1-20 08:26:32

兰州:两名会计虚造工资表贪污巨额公款被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甘肃长风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成本会计室原副主任杨黎、原会计刘瑾长期经手巨额公款,因其工资微薄造成心理失衡,于是,两人自2005年起,利用编制工资表的机会,每月为10多名已停发工资的待岗职工造表发工资,随后将这些工资据为己有。4年间,两人利用这种方法共套取126万多元,其中杨黎分得70多万元、刘瑾分得56.7万多元。
法院认为,杨黎、刘瑾身为国有企业财务人员,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增工资总额的手段套取公款据为己有,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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