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张扬 发表于 2010-1-20 08:26:40

黄松有案:**官沦为罪犯的省思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19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受贿罪和贪污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黄松有是60年来国内受审级别最高的大法官,史无前例。此番肃贪风暴中被绳之以法,凸显中央反腐决心,理应给予掌声;但大法官沦为罪犯,也需中国法律人思索再三。
衡诸环球法治国家,法官声望与社会信任度,往往首屈一指,涉案法官极为罕见。近百年来美国联邦法院不下千名法官,却极少有人受贿。德国自上世纪60年代至今,几乎没有法官犯案。日本二战后,政治家因贪腐丑闻,锒铛入狱者不乏其人,法官却能守身如玉,赢得国民高度信赖。就连广大发展中国家,虽普通法官贪渎案频发,唯独最高法院大法官,总是洁身自好者居多。毕竟,一国大法官何许人也?当为雅望非常,动见观瞻,世所尊崇之法界名宿。如今黄松有却以堂堂大法官之尊涉案,也难怪其东窗事发后,国内外反响极为强烈。
按照目前的制度安排,人事管理上,法官长期与普通行政官员混为一谈,其职业独特性———专业、独立、中立、公正反居次位,司法伦理、法官尊严更被一些人弃之如敝。现实当中,种种行政事务让法官自顾不暇、基层法院经费不足导致法官拮据办案,这都让法官形象尴尬。于是无良法官自轻自贱,竟踏上受贿不归路。去年“两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披露,贿赂犯罪全国上年涉案官员13000多人,其中司法机关就有2620人之多,司法系统贿赂犯罪高达全国贿赂犯罪1/5,其中法官的比例又远远高于检察官。
我国法官,无论从地位与收入,与一些法治国家法官拥有高薪养廉、严格身份保障与高度社会尊重,似乎不可同日而语。以日本为例,法官向来优中选优,司法考试通过率不过百分之二,最优秀的法律人方能雀屏中选,且法官待遇远较公务员优厚。法官平时深居简出,社会交往简单,最值借鉴。
对法官频频涉案,扼腕叹息之余,也应对症下药。此次黄松有利用主管最高法院执行工作之便,大肆收受贿赂,插手有利可图的商事案件。执行工作的主动性与法院审判的消极性南辕北辙,亟待剥离出法院。而法官形象公正,何其重要,绝对不输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国外有法谚说得好:上帝与法官不可交友。法官待人接物稍有不慎,轻则遭人非议,重则从恶如崩,终触法网。由是,司法伦理也应提上议事日程。
黄松有案导致司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受损,也应是反思的契机。最高法院去年开展声势浩大法院系统“反腐风暴”,力图划下司法止损点。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不妨在制度上为法官与外界建立“防火墙”,防范利益冲突,斩断利益输送,重建司法伦理,重塑司法形象。希望司法从业人员自爱自重,为国家留体面,为民众作典范。中国司法界,重任在肩,断断不容就事论事,敷衍了事。
法官以身作则,谨守分际,以最高道德标准相绳,谁曰不宜。法官尊严须臾不可忘却,在转型期社会冲突的息讼止争中,民众期待司法能公正裁决,不容司法这道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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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重判黄松有重建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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