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康乃馨 发表于 2008-1-31 13:56:43

王铭铭:说《研究与反思》(邓正来著)

 邓正来的《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1998),①收集了作者20世纪90年代发表的学术评论凡13篇。按邓正来本人的编排,《研究与反思》一书包括的13篇论著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只包括“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一文;第二部分包括作者对于社会科学本质特征及其与其他话语体系的关系的论述3篇;第三部分则为以中国社会科学主要论题为中心的反思性探讨论文4篇;第四部分表面上为3篇述评,但实质上则欲通过述评重新论述第二部分所包括的文章涉及到的问题;第五部分为近年作者对于哈耶克法权、经济与社会思想的述评2篇。邓著所含论文大多出版于90年代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时刻。因而,人们完全有理由认为,这些论文恰好表现了那些“跨世纪”的象征实践。不必否认,一如一些没有成文的“口头传说”所评论的,邓著确实是90年代中国社会科学话题的主要发源地,是跨世纪的危机给中国学术界带来的象征辉映的组成部分。关于此,这里有几个“证据”值得一提。首先,邓著的论文有一些是在“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的讨论中发表的,其中的论点与他所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及《中国述评》两本学术刊物所促发的“中国社会科学的规范化与本土化”讨论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是这场论战的“始作俑者”。其次,邓正来先生在具体的学本批判中不断引用西方20世纪80年代以来著名社会理论家如布迪厄、哈见马斯、华勒斯坦、荷曼斯、亚力山大等的观点,故在一些人眼中不免带上了“学术西方主义”(academic Occidentalism)的色彩,或至少可以说有些“赶超西方”世纪末学术的嫌疑。其三,邓正来对于哈耶克的翻译和述评,出版以来不仅引起学界的关注,从其销售量来看,甚至可以被人看成已经成为“知识消费”的时髦,也可以被人看成是对自由主义的重申。然而,假使评论者局限于从这些“证据”中“发现”邓著的品性,便会忽略一个事实:象征向来是集体表象,而集体表象的制作,往往会偏离独立思想者的原意。从而,以这些“证据”焦点,我们观察到的是,邓著所引起的一连串“意料之外的后果”。据一位友人告知,某位来自学界外但执行“指导学术工作”的人,竟然在一次“讲演”中无意中引用了邓正来“社会科学自主性”的词汇。就我的理解,邓正来在提及“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一语时,带有两种关怀。其一,是对于知识生产制度之于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制约性的反思性批判;其二,是从知识论的角度出发,探索社会科学内在的主体――事实的紧张。令人惊讶的是,这位人士却在不了解这个论述的双重关注及不尊重“知识产权”的情况下,顺着“自主性口号”的理路来塑造自己的“开明形象”,以相当有意思的“改革口吻”表示决心在跨世纪的过程中确立中国社会科学的新时态。同样有意思地,当邓正来先生提出“中国社会科学的规范化与本土化”的讨论之时,他本来关怀的问题,是如何既树立学术自主的规范体系,又基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指明“地方性知识”①之于社会理论探索的关键意义。出乎意料,这场辩论的参与者竟有相当大一部分人相信“规范”与“本土”是阵营之别,因而各持己见,有的主张“规范化”,有的主张“本土化”。这还不是最严重的。事实上,这场讨论影响至广,以至于某些自以为能胜任“学术警察”的人把学术讨论“制度化”为非学术斗争的武器,以至于无论是理解还是不理解“西学”或“国学”的人,都可能试图从“规范”或“本土”的任何一个角度出发、以“维护学术尊严”为名清理门户、排斥异己,创造邓正来先生本来力图抵制的学术的制度化垄断。对于邓正来关于西方当代社会理论的述评,学界与部分公众的反应则一样值得我们关注。在《自由秩序原理》译本和大量哈耶克社会理论述评发表不久,报纸上有一位名望甚高的学者宣称邓正来是中国“自由主义”的代言人之一,而忽略了邓正来本人在哈耶克理论阵营归属问题上的大量重新阐述。既然大学者都不免要望文生义,那么“民间”的误会就更是不可避免了。近来听说有人(尤其是“实践领域的经济学家”)把邓译看成“圣经”,甚至据说还有人想参照邓正来之译文来提出21世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由市场”的设想。而商界的一些友人则反映说,他们的实践(尤其是在严格制度限定中的“变通”时间)符合“自由秩序原理”的“游戏规则”,应被社会承认为对中国未来有贡献的作为……呜呼!邓正来在他的社会科学论中,确实展现了许多方面的创意。这些创意与时间流动的文化特性本来是相顺应的。然而,社会上的部分人士对于邓著中提出的命题的引申,却显然不免带有时代象征运动的若干特征,而这些特征大抵偏离了学术创新所蕴涵的意义。从而,为了理解学术创意本身而展开对于邓著的解读,必须在一个时间持衡的维度上重新展开。《研究与反思》出版于中国社会科学史的特定年代。如果我们可以用“80年代以来”这个概念来理解,那么这便可以被界定为近二十年来中国人文学与社会科学重建的年代。在过去的近二十年时间里,一些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学术及教育体制(如“院系调整”)改造运动中被废除和肢解的学科大多数已经被重新确立。其中,以文史哲为核心的诸人文学学科基于中国思想文化的思想传统,对本世纪上半叶提出的论点和话语体系及新涌现的学科意识和问题意识展开深入的讨论,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与此同时,在改革中的国家清除了“资产阶级学科”等词汇作为对于学术研究和教育的打击武器之后,本世纪被从西方引进的诸社会科学学科也被摘掉了“资本主义法权意识形态”的帽子,而在各重新建立和扩大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内得到了学科性的发展,在具体的研究中也日益显示出一个令人振奋的新局面。然而,就社会科学诸学科而论,近二十年来的发展也不是没有值得担忧的地方。前一段日子里,费孝通教授在几次与我所在的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同仁的谈话中提到如下两个重要反思:其一,仅就由其本人推动重建的社会学学科而言,他的反思是,在二十年后回过头去看社会学的发展,我们发现这个学科虽然已经在主要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立下脚跟,但是由于学科的恢复是“速成的”,因此学科发展出现了在缺乏学科基本知识体系而偏离学科本位的倾向,这致使某些社会学研究与教学的机构(甚至此一方面的最高机构)出现了在社会调查研究中丧失社会学学科特性的普遍现象;其二,比较海内外学术现状,费孝通教授敏锐地指出,从他在20世纪上半叶参与奠定学术基础的社会学和人类学两个学科来看,与上述一个观察相关地,学界内部的专家和学者在学科重建“速成”的条件下尚未专注于学科基础理论的研究,到了90年代后期竟依然存在“需要补课”的现象。①基于上述两项反思,费孝通教授在近年的研究中从个人的学术角度出发,展开了对影响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基本理论的重新阅读与思考。②他号召学界的同仁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从基础做起,对于学科基础知识进行一番“补课”。从阅读费孝通教授的近作,我体会到这位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学科创建人采用的是一种“时间回溯”的办法来重新体验本世纪初中国社会科学建设过程中的原创性意义,并力求从中对中国社会科学目前的问题作出范型式的提示。其实,如果更深一层地理解费孝通教授进行时间回溯的做法,那么我们当不难看到,这位学术前辈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现状背后隐藏的制度性制约因素是有深刻的意识的。从现象而言,这些制度性制约因素造成的后果有很多。其一,一如费孝通教授所言,社会科学的研究缺乏它之所以能区别于其他论述手法的基本学术特征,而停留于记者式社会调查报告(而非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上;其二,虽然许多学术机构和制度似乎是为学术研究而设立的,但在近二十年来的实践中却显示出与学术研究与知识传播关系不大的特征,许多学术机构甚至以非学术活动来标榜学术活动,而更严重的是,所谓“制度内”的学术专业从业者是非学术与学术单位空间之间人员流动的产物;其三,社会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大大依赖于非学术的考虑因素,而使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无法与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一样得到客观而公平的评价;其四,与上述现象密切关联,社会科学的论述特征,缺乏其自身的知识-话语特征,而附从于一般常识和非学术语制度的支配。诸如此类的社会科学现状,无疑解释了我在上文指出的那种现象:学者与社会各界一样地因为世纪末的超时间想象而失去他们本来应尽到的使命。那么,这些现象是如何出现的?中国社会科学如要得到发展,需要克服哪些问题?如果说某些制度性的因素制约了社会科学的发展,那么社会科学如何能够从其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产中摒除这些因素?显然,解答这些问题的关键,即在于作为一种知识的、人们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科学”所拥有的力量本身。正如邓正来所言:就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而言,宣称拥有普遍性和真理性的社会科学知识,具有“正当性赋予”的最强大力量。这种社会科学知识并不像客观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反映的,也不只是技术管制性的,而更是建构性的和固化性的:这种社会科学知识通过各种制度化安排而渗透和嵌入各种管制技术和人的身体之中,并成为有关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的当然图景,进而型塑和固化着生成这种知识的社会秩序和结构。(《研究与反思》自序,页3)依顺邓正来上述论点的理路,我们则能认为,中国社会科学要得到自主的发展,需要的并非是以普遍性来赋予社会科学更多的正当性,而是对于这种普遍性和正当性加以反思性的限制,因为只有这样做方能“使研究者不致轻易地以被动的集体无意识的方式来助长社会科学知识所具有的‘正当性赋予’的力量”(同上书,自序,页9)。可以认为邓著包含的诸篇论文,正是针对这个论题而展开的撰述。列于《研究与反思》首章的“关于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一文,充分显示了邓正来对于这个学理性与社会性之间关系的密切关注,同时较为完整地展示了作者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制度化安排的反思性观点。这篇文章的基本立论,受到法国著名社会学家布迪厄社会科学观的深刻影响,认为真正的社会科学,要根据它的科学研究是否能够独立于各种世俗权力,即经济和政治权威的干预来加以判定(页2)。其实,这个理论属于一种理想型的社会科学观,属于社会科学追求自主性的宣言而非现实。由此而观照中国社会科学的现实本身,使我们看到一个矛盾的现象: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出现了大量有关社会科学脱离于世俗性权力的讨论和呼吁,但这样的讨论和呼吁绝对无法说明中国学界已经存在一种(或几种)自主性的社会科学话语框架,相反,随着社会科学自主性主张的出现,学界内部出现了可以被称为“内化了的”的世俗性制度安排。换言之,“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缺乏,或许不能被简单地视作是那些外部因素对中国社会科学单向度的影响所致……,而更可能是中国社会科学工作者通过自身的研究与那些学术制度(尤其是其间的评介制度)进行契合的结果……”(页5)这就致使“某个现象在社会、经济或政治方面的重要意义本身就足以确保探讨它的论述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学术意义……但实际上正是透过他们,社会、经济或意识形态等非学术力量渗人进这些对象以及他们的研究之中,进而渐渐支配了社会科学领域”。(页14)由于中国社会科学与非学术领域形成了支配和被支配的微妙关系,由于这种关系已经深刻地嵌入与学术评介制度之中,因此,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与个人声望之度量,已经脱离了科学研究的原本规则和标准,而与社会经济外部需求的强度形成正比关系,同时,社会科学研究者在学界内部为了获得学术资本而形成了等级性的竞争关系,进一步强化了社会经济外部需求在社会科学研究者当中的内化,从而使社会科学自主性发展遭受严重的障碍。学术凭借缺乏自主性问题,又进一步导致实现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建构进程当中存在的内在难度: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问题并不能仅通过确立学术制度以抵抗僵化意识形态的方式得到解决,因为这还在根本上取决于这些学术制度是否具有真正的学术性质;也不可能仅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者的心态品格的转换而得到解决,因为如果向“出世”品格的转换,这将导致其与社会科学这种关注社会与人的知识品格发生根本的紧张,甚或“入世”品格本身也关不是根本的问题所在,这取决于社会科学研究者在关怀社会时是否严守科学的学术立场。(《研究与反思》,页20)不过,《研究与反思》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论述,并不停留在问题的披露上,这部作品还力求以此为出发点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邓正来认为,“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而言,更具实践意认的则是将关注视角首先转换到其自身的社会科学研究这个问题上来,而其中最为重要的则是在自身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科学地建构对象。”(页17)而要“科学地建构起研究对象”,则亟待展开如下三项工作(页17-20):其一,必须在日常性常识与学究性常识之间划清界限。就我的理解,这当然并不意味着社会科学研究应该走向远离日常生活现实,而是意味着社会科学研究所运用的概念和知识体系必须超越日常生活常识,使自身具有学理色彩,并在学术共同体的沟通中形成识(或范式),以此为基础拓展社会科学创新的空间;其二,必须对社会科学家自己的操作过程和思考工具进行彻底质疑,以达到把社会科学家自身放置于社会当中加以客观化分析的目的。这个提法受布迪厄“参与客体化”(participant objectivation)概念的影响,其所指即为通过社会科学知识者与知识的反思来获得社会科学的科学化;其三,必须正视一个问题,即中国社会科学要获得自主性,亦即要与常识分裂,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这一点无非指出,社会科学与制约其思路的制度化因素形成了长期的契合关系,因此如对此一事实毫无学术自觉,将最终阻碍社会科学作为自主性的科学的发展。《研究与反思》一书所收入的论文,分别发表于不同时期,亦针对不同的论题展开。如从论题的具体性质观之,则这部论文集涵盖的论题的广度和差异极大,它有时涉及对于实证科学观的评论,有时涉及国家与社会及发展研究,有时涉及学术规范,有时涉及社会理论的述评。我甚至感到,这部由不同论题的论文组合而成的集子,内在地显露出“科学”(或“规范科学”[normative sciences])概念与“反思”(或对于规范科学之知识观的批判[critique of concepts of knowledge in normative sciences])色彩的紧张。然而诸如此类的问题本身并不重要,因为作者在写作所有的论文时所怀有的关怀的前后连贯性,这就是:化力图通过学术评论来重新学术空间的秩序。《研究与反思》包括的论文关注的论题,主要是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社会科学本质特征及其与其他话语体系之间关系的探讨、以中国社会科学主要论题为中心的反思、社会理论述评的范例建构等。对于一些专业领域的研究者而言,不同的论文可以被赋予不同的意义。例如,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学者向来关注本书包括的“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一文,并视这篇论文为一特定领域的述评之作。不过,我这里关注的,是邓正来在不同的论文中展示出来的那一前后连贯的学术关怀。我认为,《研究与反思》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对于中国科学自主性重构,对于重构这一自主性的学术方案的看法。可以认全书的13篇文章均连篇累牍以具体的论述为例展示完成上面提及的三项工作途径。因此,我们不应对这一整体性的观点加以切割。不过,为了明了起见,我觉得有必要从邓著所含不同论文的不同侧重点来窥视其:1)对学术知识的品格、2)现有学术制度的反思及3)中国社会科学发展困境的范例性展现。对于学术知识的品格,《研究与反思》是凭借学术性知识与日常性常识之间的认识之间的认识论界分来展现的。邓正来在“自序”中已经指出,这一界分一般可以被认为即是“明确阐明的知识”、“明确的知识”或“理论的知识”,与“无力阐明的知识”、“无力言明的知识”或“实践性知识”之间的差异(自序,页2)。它似乎给人一种印象,即作者过于强调社会科学之区别于“日常性知识”(或常识)的那种特定的“科学实证性”(scientific positivism)。并且,由于邓正来已经被一些不了解学术复杂性的人简单地归类为“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主张的倡导人,因此我们更似乎能认为,他主张的学术知识品格即为实证主义的科学观。必须指出,邓正来对于社会科学知识的论述,确实是依循着布迪厄对于现实中的社会科学之缺乏“科学性”评价标准的论述而延伸出来的。这一点解释了邓正来为什么在“化解整体的社会科学观――‘中国社会科学规范化’讨论的讨论”(页39-55)太“深度研究与自主发展――以对澳门社会科学研究的分析为个案”(页73-92)这两篇文章中一直强调中国社会科学“可以并应该”得到规范化的主张。在国内学界存在混淆“理论的知识”与“实践的知识”概念的状况下,区分社会科学知识与名目繁多的非学究性知识,有着深刻的重要意义,而这样的区分无非为的是把已经深深地嵌入中国的一些实践性因素排除于学术研究领域之外,使学术研究更具有其自身的学术性。然而,这绝对不意味着邓正来主张规范、实证科学的学术常识为唯一“科学的”如识体系:相反,我能理解他在做这一界分之时,对于实证科学观其实更具有深刻的戒心。在“社会科学与知识类型――兼评荷曼斯的《社会科学的本质》”一文中,邓正来充分阐述了他在上述方面的看法。著名社会理论家荷曼斯在其《社会科学的本质》(1987年中文版)中对于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本质进行了新的界定。这一界定虽对现存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观进行了批评性补充,但依然隐含两个预设:其二,这些具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客观的外部事实,是可以凭借客观的研究方法而获知的。正如邓著指出的,“正是基于上述两项预设,《本质》认定社会科学的本质在于通过严格客观的分析方法的确立,而对人类行为及其他社会现象进行经验性的分析,进而把握有关变量间的关系,终而发现和解释人类社会的一般性的规律。”(页65)荷曼斯的社会科学观,应该说代表了许多人的看法,而这种看法沿袭了启蒙以来在近代社会科学中占支配地位的实证主义科学观的理念,它经过了世界性的传播并已经为许多民族-国家的知识精英所接受,甚至成为一些新式国家的“国族营造”(nation-building)的主要理论依据。在我看来,荷曼斯的理论之所以对于社会科学界具有诸多魅力,是因为它在社会理论的“反思时”(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的概念赋予经验主义社会科学观以“意义”。在追求学术空间自主性的中国社会科学家当中,也不乏有人会以为荷曼斯的观点有其正面意义,因为荷曼斯的观点正好为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制度的建设者及学术场域的营造者和位置获得者提供了合理化的说明。同时,对于那些喜好通过所谓“社会事实”和“基本常识”的垄断来攻击思想上和话语沟通上具有转折性意义的研究的人来说,实证主义社会科学观构成了一件威力强大的方法论武器。或许正是出于这个观察,邓正来他的文章中转向哈贝马斯对于社会科学知识类别的分析,以此为知识背景批判了荷曼斯社会科学观。邓正来这里所说的“科学”、“理论的知识”等,并不局限于一般科学主义观点意义上的所谓“可以得到事实论证的、符合科学规律的知识类型”。引用哈贝马斯的论点,这里的社会科学“科学性”和“理论的知识”更多地含有非实证主义的知识的成分,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误以为实证论的社会科学是一种可以统摄人类认识和解释社会的全部知识的科学”(页71)。那么,非实证的知识又为何物?据哈贝马斯,社会科学的知识大凡可以分为如下三类,即经验分析的知识、阐释――历史的知识、及批判性知识。①邓正来认为,哈贝马斯的知识三型才比较完整地体现了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而荷曼斯的社会科学观无非重复了社会科学的知识体系,而荷曼斯的社会科学观无非重复了近代以来在社会科学界占支配地位的实证主义的看法。他的这一分析,表面上看起来只不过是对于两个社会理论家的对照(我认为,这个对照的背景即为法兰克福学派与美国经验――实用主义社支科学观的差异),但事实上其所涉及的问题依然与他对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关切构成紧密的关系。邓正来的社会科学知识观,意在打通主客观之间的沟通渠道,因而他在不否认经验分析的知识在社会科学中的重要地位的同时,强调这种知识本身的局限性,并强调其他两种知识的开拓对于中国社会科学发展所潜在的重大意义。在国内经验一-实用主义社会科学观占支配地位的状况下,各种真实的或伪装的经验分析的知识经常被用来塑造学术与权力格局之间的关系,从而对于学术评价制度造成制约性的影响。一些怀有非学术目的的论著,甚至可能通过操作经验知识来压制阐释一-历史的知识和批判性社会科学的发展。在这样一个状况下,对社会科学的学理传统采用较为兼容并包的看法,是有一定的针对性意义关系,也有益于社会科学自主性学术制度的健全。            在阅读其作品的过程之中,我发现邓正来的“研究与反思”与福柯以知识/权力(power/knowledge)为框架的话语批判有着密切的关系。尤其是当邓正来在不同的论文中将中国社会科学的困境视作知识体系的内在问题时,这样的关系表现得更为浓厚。可以想见的是,假使一个学者完全采纳福柯一脉的话语揭露式论述框架,那么他所能达到的目的无非是对知识类别加以经验的、社会的反思,而因为这种知识观最终亦将涉及批判者自身的话语批判,所以它所带来的知识体系反思将有可能使社会科学的研究者对于“科学的权力实质”持无可奈何的态度。法国社会理论家布迪厄的论述确与此构成一定的断裂,但他对于“学术人”学科体制与知识资本分配与争端的“合谋”的论述,却无疑显示了他在此一方面与福柯的共通性。然而,虽然《研究与反思》一书在许多地方运用了上述论者的观点,但是作者并不无尽地追随知识/权力的分析路线,而更多地展示了对于话语沟通/批评力度的发挥。我认为,这一特色与哈贝马斯批判知识论的引入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①从《研究与反思》这个书名及这本书包含的论文表达的看法来考察,我看到邓正来采取的学术路线似乎更接近于对哈贝马斯知识三型的综合,我们甚至可以认为这部论文集的主要内容体现了邓正来对于主、客观社会科学知识观的贯通以及基于这一贯通所力图延伸的批判性社会科学的诉求。更严格地说,《研究与反思》的其他论文是以批判性社会科学为依托而展开的对现有学术制度的反思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困境的范例性展现的一种综合。这一综合性批判的焦点,在于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主题论述,其中涵盖了西方认识论霸权、本土主义/民族主义社会科学观,以及发展、国家与社会关系、自由主义的理解,等等。   我一直相信,中国社会科学要走出一条自己的、有意义的道路,所需要的不独为赛义德、华勒斯坦的去西方中心主义的观察 ①,亦不独为福柯知识/权力理论在民族国家内部的延伸,而是对于世界霸权和地方性权力制约的双重意识与反叛。《研究与反思》在论述诸多问题时,典范地具有这种双重意识与反叛色彩。例如,关于中国发展问题,向来存在出于地方性权力格局营造的需要而诉求于西方现代化理论框架的援助的趋向。在中国社会科学界,“现代化”这一概念支配着许多学科的研究,甚至有不少“现代化”这一概念支配着许多学科的研究,甚至有不少“高级学者”坚信中国社会科学的唯一价值在于推动中国发展与现代化。在“中国发展研究的检视”一文中,邓正来对中国发展研究论者采取寻求西方经验和理论的取向以及在此一研究取向下发生的种种问题作了批评性的分析,并指出这些取向的发生,与上述的西方认识论霸权与地方性权力格局(这是我的概括)的知识论合谋关系有着密切的关系。对于这样的关系的解构,目的并不在于全盘否定现代化理论框架(页106),而在于指出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有必要“对支配这些研究及相关的具体研究范式的思想框架及其预设做出分析和批判”(页105)。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界缺乏对于支配自身知识探讨的思想框架与预设的自觉,或许可以被认为是《研究与反思》一书的学术评论的要点。在“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研究”一文中,这一要点得到的充分的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市民社会的研究成为中国社会科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这一热门话题的出现,显然与邓正来及其主编的《中国社会科学季刊》有着密切关系。然而,与其他论者不同,作为这一论题的论述者之一,邓正来并没有想当然地看待“市民社会”的概念。相反,在这篇文章中,他采用布迪厄的“反思与批判”的研究策略指出,这一论题在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呈现方式说明,它所带来的论证与中国现代化的关怀及现代化道路的选择所引起的学术论证密切相关,进而与中国学界缺乏对于自身论题的反思社会学自觉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中国市民社会的研究论题,“无疑具有两大可资运用的资源,一是市民社会可以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实体社会的资源,另一是市民社会可以作为一种认识中国现代化发展的解释模式的资源;这在中国市民社会论者的具体研究中便表现为他们在将市民社会作为中国现代化的具体道路和某种目的性状况加以建构的同时,也将市民社会作为认识及解释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分析框架加以采用。”(页114-115)邓正来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论者既然与市民社会概念提供的资源构成供给与运用的关系,则他们的研究对于这两种资源内在的紧张丧失了应有的“知识自觉”(页115)。那么,什么是通往这里所说的“知识自觉”的道路?邓正来对反思性研究所试图做出的展示,无疑已经部分地提供了答案,而在收入于该书的5篇论题较为具体的学术评论中,更针对不同作品的问题提出了他的主张。具体而言,在对崔之元“制度创新与第二次思想解放”观点的评论中,邓正来指出,在社会科学中提出一个新的观点,如离开其所针对的社会场景,超离于该社会的内部关怀,则观点再新也无助于社会科学的理解。在对《走向权利的时代》一书的评论中,他再度对中国社会科学长期存在的“大而空”的论述倾向做出了提醒,指出在“宏论”没有受到确实的具体研究的有力支持的情况下,社会科学研究便会留于空洞的泛论。在“学术研究与学术纪律”一文中,他通过极力细致的案例分析,揭示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因缺乏学术规范和纪律而造成的丧失创新的潜在危险。上述这些学术评论(页160-212),无疑表明,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研究与反思》一书把提倡的那种“知识自觉”,是立足于社会科学研究与论述规范,同时立足于对于社会科学的社会性的意识的自觉,而并非是抽象的知识反思。关于后一点,尤其是邓正来到了更明确的显示,在这里他警示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乡土社会研究)在缺乏知识的社会意义自觉情况下可能出现的丧失其研究主导思想和虚设的“客观化”之倾向(页152-159)。收入《研究与反思》的最后两篇论文,都是关于哈耶克社会理论的述评。从客观上讲,它们应该说是邓正来近期开始的另一种研究的组成部分,因此已经超出本文论述的主题的范围。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哈耶克社会理论的述评,与《研究与反思》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反思毫无关联。对于关注哈耶克社会理论及自由主义的学者而言,这两篇论文可以被解读为理解这一脉络的理论的重要参考文献。然而,对我而言,邓正来对于哈耶克社会理论的述评,还应当被赋予第二种理解,即,它们以确立学术述评的范例为路径,显示了作者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界在从事理论的“文化翻译”当中出现了以非学术的关怀来充当学术理论翻译的潜隐理由的倾向所做的批评。社会科学是中国文化传统的“舶来品”。因此,翻译西方社会理论在一个多世纪以来一直是中国社会科学的关键性工作。我们甚至可以认为,社会科学著作的翻译,一直支配着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的发展,这一点对于邓正来《研究与反思》一书,也同样有效。然而,由于“知识自觉”为当今中国社会科学所罕见,因此学者们在从事社会理论的翻译和述评工作之时,时常带有偏离原典核心论点而断章取义迎合自身论述需要的倾向。对于海外学术著作的改造,显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何况“文化翻译”向来无法解决误解的成分。但是,当某些作者为了社会资源的获得而对原著加以改造时,其中所出现的问题就十分值得关注了。其实,此类问题在中国社会科学界广泛而长期地存在着(例如,把“人创造国史”改造为“人民创造历史”即为一例)。而克服诸如此类的问题无疑是《研究与反思》所要求我们做到的工作之一。邓正来的哈耶克社会理论述评读起来确实有些过于追究细节,但这样的“矫枉过正”的做法,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反思与重构,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因为它从一个侧面指出,“研究与反思”的综合,不仅有益于我们的论述,也有益于我们的跨文化理解。在一篇评论邓正来对哈耶克社会理论述评的文章中,我曾经把他所做的工作形容成一个强调文化英雄的神话传统中为了补偿“天”的缺憾而展开的行动。①这一形容或许并非完全恰当,但一旦我们意识到《研究与反思》所做到的,恰为长期以来中国学术界所缺乏的,那么这个形容便依然有它的有效性。《研究与反思》代表着“不因为时间的流失而惊慌的论述实践”,是因为我认为这部著作毫不恐慌地对现在的时间中的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展开反思,并且这一反思涉及的历史时段并不局限于揭露20世纪80年代以来或者20世纪末期的得失,它所探索的问题,其实早在新民族国家在中国立足以来就已存在。在一次私人侃谈中,邓正来告诉我他已经积累的许多关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国院系调整和学科改造期间中国社会科学之境遇的资料,而他目前发表的论文所关怀的无非是那个时代至今延续的问题,而不独为书中具体关照的“90年代”。20世纪50年代初期,院系调整和学科改造表现着“人民共和国社会科学”在抵制西方中心的认识论世界霸权中偏向于苏式中心主义和民族国家内部地方性权力格局的趋向。而从其间到现在,这种独特的社会科学体系已经经历了数度的变迁。80年代以来“改革开放”局势的发展,使起源于西方的社会科学体系再度复兴于中国大地上。拥有完整的学科名称和研究一-教学机构,使一些社会科学的从业者能够骄傲地宣布“我们也拥有西方人拥有的”。或者,对于一些经历过20世纪上半叶“西方”与“国学”并行不悖的历史的人们而言,这甚或可以说是某种“传统的复兴”。《研究与反思》涉及的时间,不是跨世纪的90年代不是历史关键时刻的50年代,而与20世纪这个现代性的概念息息相关。或者说,它不是跨越时间的,而是一种瞻前顾后的、不以时间跳跃而获得自身价值的价值。这是因为,对于中国社会科学而言,一个世纪的问题,正是五千年文明史的问题。中国这个文明传承给我们的,除了它那独特的文字系统和各种技艺以外,更重要的还有我们对于“知识”的看法。我们的老祖宗给了“士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名称,但是没有赋予这个阶层一个自主的空间,而毋宁说迫使我们过于“入世”地接受对于知识加以潜移默化的权力格局,如果不是这样,就是引导我们过于“出世”地接受离开了“人界”的自我修养式宇宙论。社会科学原本可以给予我们的,是一个与本土传统差异甚大的空间。然而,文明的力量却驱使社会科学的嵌入,转变为社会科学的“本土化”:我们有多少“社会科学”是社会科学?对于一位社会科学的提倡者,提出这样一个自我发问的问题,实在也过于暗淡:难道具有“知识自觉”的自主性的社会科学,在培育这一门类知识的西方不也无非如此?福柯和布迪厄的悲观论,针对的即为这样一个事实。于是,在西班牙,我面对一个倡导中国文明的法国教授,他说中国文明人文与科学融合的原本趋向,是有局限的西方“社会科学”的出路。对于这样一个“远方迷恋”的表述者,或许我只好感叹文化误解拥有的力量其实超过了我们的想象。而基于对福柯的知识/权力反思的再反思,哈贝马斯式的学人(恐怕邓正来与我都不能幸免于此一类别的涵盖面之外)却说,知识与权力不是永远合谋的,因为批判的社会科学为知识的自主性发展提供了前景。然而――显而易见,要完成这一棘手而严肃的使命,仅仅凭靠批判性研究还不充分,因为这种研究往往会把作为批判者的我们从批判的对象中虚构般地排除出来,然而我们却实实在在地生活在这些批判性研究的“对象”世界之中……(《研究与反思》,自序,页8)(摘自“知识的自觉”,《学术思想评论》,1999年第5辑,有修改)①邓正来:《研究与反思――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的思考》,辽宁大学出版社1992年2月版,该书列入“《学术思想评论》文丛”,为简明起见,下称“邓著”或《研究与反思》,引及具体文段,仅在正文括号内注出页码,其余细节不再重复标注。象征向来是集体表象,而集体表象的制作,往往会偏离独立思想者的原意。①关于“在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见格尔兹著、邓正来等译:《地方性知识――解释人类学续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社会上的部分人士对邓著中提出的命题的引申,却显然不免带有时代象征运动的若干特征,而这些特征大抵偏离了学术创新所蕴涵的意义。从而,为了理解学术创意本身而展开对于邓著的解读,必须在一个时间持衡的维度上重新展开。费孝通教授提到的两个重要反思。如果更深一层地理解费孝通教授进行时间回溯的做法,那么我们当不难看到,这位学术前辈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现状背后隐藏的制度性制约因素是有深刻的意识的。学者与社会各界一样地因为世纪末的超时间想象而失去他们本来应尽到的使命。① 这些理解来自本人参与“迈向21世纪的文化自觉国际讲演系列”时费孝通的讲话② 费孝通:《学术自述与反思》,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版。中国社会科学要得到自主的发展,需要的并非是以普遍性来赋予社会科学更多的正当性,而是对于这种普遍性和正当性加以反思性的限制。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科学界出现了大量有关社会科学脱离于世俗性权力的讨论和呼吁,但这样的讨论和呼吁绝对无法说明中国学界已经存在一种(或几种)自主性的社会科学话语框架,相反,随着社会科学自主性主张的出现,学界内部出现,学界内部出现了可以被称为“内化了的”的世俗性制度安排。学术凭借缺乏自主性问题,又进一步导致实现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建构过程当中存在的内在难度,要“科学地建构起研究对象”,亟待展开的三项工作。《研究与反思》集中地体现了作者对于中国科学自主性重构、对于重构这一自主性的学术方案的看法。邓正来对于社会科学知识的论述,确实是依循着布迪厄对于现实中的社会科学之缺乏“科学性”评价标准的论述而延伸出来的。在我看来,荷曼斯的理论之所以对于社会科学界具有诸多魅力,是因为它在社会理论的“反思时代”(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的概念赋予经验主义社会科学观以“意义”。① J.Habermas,Knowledge and Human Interests,London:Biddles,1981;详见邓著第56-72页详细介绍与讨论。在国内经验-实用主义社会科学观占支配地位的状况下,各种真实的或伪装的经验分析的知识经常被用来塑造学术与权力格局之间的关系,从而对于学术评价制度造成制约性的影响。① 关于福柯与哈贝马斯之间的知识论差异,见Michael Kel-ly,Critique and Power:Recasting the Foucault/Habermas Debate Mas-saccusetts and London:The MIT Press.《研究与反思》的其他论文是以批判性社会科学为依托而展开的对现有学术制度的反思和中国社会科学发展困境的范例性展现的一种综合。① 见王铭铭:“文化想象的力量”,《中国书评》,1996年,总第6期。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界缺乏对于支配自身知识探讨的思想框架与预设的自觉,或许可以被认为是《研究与反思》一书的学术评论的要点。 邓正来指出,中国市民社会的论者既然与市民社会概念提供的资源构成供给与运用的关系,则他们的研究对于这两种资源内在的紧张丧失了应有的“知识自觉”。对于社会科学研究,《研究与反思》一书所提倡的那种“知识自觉”,是立足于社会科学研究与论述规范,同时立足于对于社会科学的社会性的意识的自觉,而并非是抽象的知识反思。邓正来对于哈耶克社会理论的述评,还应当被赋予第二种理解,即,它们以确立学术述评的范例为路径,显示了作者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界在从事理论的“文化翻译”当中出现了以非学术的关怀来当学术理论翻译的潜隐理由的倾向所做的批评。当某些作者为了社会资源的获得而对原著加以改造时,其中所出现的问题就十分值得关注了。“研究与反思”的综合,不仅有益于我们的论述,也有益于我们的跨文化理解。《研究与反思》涉及的时间,不是跨世纪的90年代,不是历史关键时刻的50年代,而与20世纪这个现代性的概念息息相关,或者说,它不是跨越时间的,而是一种瞻前顾后的、不以时间跳跃而获得自身价值的价值。①见王铭铭:“作为文化翻译的述评――《自由秩序原理代译序》之‘深描说’”,《中国书评》,1998年,总第11期。                        

                       

               

                       

                       

                       

                        200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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