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超 发表于 2010-1-25 15:06:06

刘晓庆状告美容广告案开庭 自愿降低赔偿金95万

刘晓庆称,2009年4月7日《长春晚报》第6版及4月9日第28版娱乐版中,刊登着一则蓝梦国际医疗整形医院的医疗美容广告,并配有自己的照片。然而,该美容机构并未经刘晓庆允许,擅自使用了其照片。该广告中,不仅直接指名道姓的使用刘晓庆的照片,还在下方标注虚假事实。
法庭上,双方经过激烈辩论后选择和解,刘晓庆代理律师随后表示,鉴于被告代理人请示被告的法定代表人,获知的被告的认错态度,鉴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以及一些善意的员工对刘晓庆的仰慕之情,经请示原告,刘晓庆决定在法庭主持下和解,刘晓庆愿意放弃本案有关经济诉讼请求的百分之九十五的经济利益,从100万元降低为5万元的赔偿。被告应经尽快的在长春晚报连续五次刊登赔礼道歉,挽回刘晓庆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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