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焦反腐剑指十问题 09年清缴违规资金145.82亿
作为一个重要的治省战略,山西省委、省政府2008年7月决定用两年时间在全省范围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一年多来的战况表明,这场专项斗争日益严厉地把查腐惩贪之剑指向十大突出问题。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召开新闻通气会,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邢顺喜通报了这些问题:
一是违规审批资源、非法倒卖国有资产;二是漏缴、欠缴、挪用、私吞煤炭基金;三是不按规定收取资源价款;四是偷逃欠税;五是煤炭运销票据名目繁多,以及伪造、倒卖票据;六是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七是中介机构虚假评估、商业贿赂;八是超层越界、非法组织生产;九是以土地治理为名非法采煤;十是党员干部入股办矿、收受贿赂。
邢顺喜说,在2009年展开的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中,山西纪委监察机关通过组织引导、政策推动、法纪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促使近1000个单位和4000多名党员干部主动申报了在审批许可、费用征缴、资源整合、中介评估、安全监管等环节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处理了1217名违纪党员干部,清缴违规违纪资金145.82亿元。
针对突出问题,山西省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在宏观层面,出台了《山西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基本涵盖了煤焦领域行政审批、安全监管、生产经营、税费征管、兼并重组整合、中介服务等重点环节。在中观层面,规划了15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任务。在微观层面,各市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和查找廉政管理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本地本部门制度。截至2009年底,山西省级煤焦领域建立各方面制度262项。制度和改革措施的实施,有效遏制了煤焦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为煤焦产业健康发展特别是为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创造了较好的环境。
邢顺喜告诉记者,今年各项制度建设规划完成后,一个具有山西特点的煤焦领域反腐败制度体系将初步形成。(记者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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